司法要有承認錯誤的勇氣
zs-bk.com?2013-03-22 07:12? 付小為?來源:長江日報 我來說兩句
兩會期間,,懸而未決的聶樹斌案再次成為代表委員熱議的焦點,。有媒體從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了解到,聶樹斌案目前仍在依法核查中,,理由為該案案情復(fù)雜,、涉案證據(jù)材料較多、一些證據(jù)材料時間跨度大等導致核查工作整體難度較大,。 西方有句法諺——遲來的正義即非正義,,它的意思是,一個向法院尋求援助的人希望該援助早日來臨,,否則判決就毫無意義,。然而,判決的毫無意義所針對的只是救濟的及時性,,事實上,,即使正義遲來,正義本身昭示的,、人們共同信仰的司法價值,、社會價值就不會缺位。顯然,,聶樹斌案中,,正義的遲遲不來,對國家司法形象的影響可想而知,。 這么多年過去了,,直到現(xiàn)在,人們還在追問著同一個問題:為什么一個確鑿無疑的冤案仍然處在核查階段,,它長達8年橫亙在下一個程序之前,,成為再審程序啟動的“永恒”阻礙。如果用再審程序6個月的最長審結(jié)時限要求來看,用8年時間核查能不能進入再審程序,,這本身就顯得荒謬,。雖然現(xiàn)在以案情復(fù)雜為由表示要繼續(xù)審查,但一個原嫌犯早已冤死,,實際案犯堅持供罪的案件,究竟有多復(fù)雜呢,? 在從溫飽轉(zhuǎn)向小康建設(shè)的過程中,,權(quán)利意識的蘇醒成為一個重要標識,,具體到社會層面,,民眾開始呼吁社會公正,,相應(yīng)的,,政府也作出了不少承諾,。社會公正是什么呢,?現(xiàn)在普遍代之的通俗說法是社會公平,,大致包括權(quán)利公平、機會公平,、規(guī)則公平,、分配公平等,。最近討論熱烈的,便是其中的機會公平?,F(xiàn)在的問題是,如果連作為社會穩(wěn)定基石的司法公正都無法保證,,又怎么去兌現(xiàn)民眾的社會公平要求? 可以看到,,就國家層面而言,,法治國家、司法公正始終沒有離開國家發(fā)展方向的靶心,。針對目前司法制度所存在的一些可能影響司法公正的問題,,相關(guān)的司法改革部署已經(jīng)提上議事日程??墒?,為什么在聶樹斌案里直觀呈現(xiàn)的司法卻似乎沒有以公平正義為指針?我們并不想夸大個案或者說小概率情形中的問題,,但連眼前明擺的問題都不能解決的司法,,怎能不讓人動搖對司法正義的信心。 避開眾說紛紜的案情復(fù)雜原因,,當下,,我們僅有的問題是,司法有沒有承認錯誤的意愿,,面對一個冤案,,再審程序能不能有效地啟動糾錯機制?追求司法正義的過程,,永遠只是無限接近真實卻無法還原事實的過程,,有些時候,人們可能會受到技術(shù),、智力的限制而做出與正義相悖的判決,。 事實上,,任何社會都不能避免錯案錯判,,然而,,只要這個社會有著強大的糾錯機制,,謬誤不正義有被顛倒反轉(zhuǎn)的機會,,司法正義的整體就不會受到質(zhì)疑,。從這個角度來說,,司法有沒有承認聶樹斌案錯誤的勇氣,,檢驗著對正義的堅守和追求,。 |
- 責任編輯:唐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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