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不是“城管局”管理
www.fjnet.cn?2013-02-20 07:01? 王云帆?來源:京華時報 我來說兩句
當然,,各地爭相設立城管局,,也自有其內在的原委。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至少對于提升執(zhí)法效率大有裨益,。但城管局畢竟不能替代原有的行政職能部門,如何理順城管局與其他行政職能部門的關系,,避免出現“無利蟄伏,有利早起”的病灶,,就成為一大難點,。 從媒體披露的信息來看,武漢這一號稱“大城管”的地方性法規(guī),,正是要解決這一實踐中的難題,。比如,,針對噪音擾民,“條例”就明確了四個相關部門的執(zhí)罰權限,。以“條例”的形式厘清權力的邊界,,不但有助于各職能部門依法依規(guī)履責,也有利于市民依“例”監(jiān)督,。當出現相關部門推諉塞責時,,對照條例便不難找出不作為的部門。 應當注意的是,,處罰只是管理的一個方面,。城市管理更主要的內容其實是服務。我們從媒體的報道中,,并未看到“條例”對于提升城市管理服務質量的努力,。期待另有續(xù)接的“城管革命”能夠帶來更多服務于市民的公共產品。當然,,這里所說的城市管理“服務本位”,,也非單單指向“城管局”,而是面向所有的公權力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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