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為你好”成為另一種傷害
zs-bk.com?2013-05-31 07:18? 蔣維祥?來源:南京日報 我來說兩句
明天就是“六一”兒童節(jié),,恰逢周六,,同幢樓里的一個小姑娘每個周六都要去練琴,她對爸爸說,,這個兒童節(jié)不想練琴,,能不能出去玩一玩,可爸爸堅決不同意,。她爸爸悄悄對我說:“對小孩有時候要心狠一點,,我也是為她好?!?/p> 沒有童年的幸福就不算完整的人生,。可現(xiàn)在好多孩子的童年幸福都被家長奪去了,,奪去的理由大抵都是三個字:“為你好”,。 你不想彈古箏,不行,流淚也不行,,必須去學,,這是“為你好”;你不喜歡書法,,不行,,現(xiàn)在的孩子怎么能沒有一技之長,這是“為你好”,。據說不少孩子的“特長”就是用眼淚泡出來的,。因為“為你好”,一些家長早已學會鐵面相對孩子的眼淚,,他們只推崇“狼爸”的口號:“三天一頓打,,孩子進北大”;只欣賞“虎媽”的高壓政策:咒罵,、威脅,、利誘并舉,把女兒“罵進”哈佛,。 這種“為你好”的家長絕非個別,。某家庭類雜志曾經對山東、河南,、江蘇的1084名小學生和1042名家長進行問卷調查,,52.8%的孩子偶爾挨父母的打,4.35%的孩子經常挨父母的打,,從來沒有挨過打的占14%,。而打孩子的原因大多與學業(yè)有關。 “狼爸”對孩子“三天一頓打”之所以被人推崇甚或仿效,,是因為打出了“進北大”的成果,。假如沒有被“打進北大”呢?那么,,孩子的童年幸福就被“狼爸”白白耗去了,。進一步說,孩子被打進北大真的值得榮耀嗎,?那不過是“狼爸”的價值觀,,因為很多沒進北大的孩子,,照樣成功了,。 以“為你好”之名,采用打罵,、威脅手段強迫孩子做分外事,、不想做的事,不僅是在剝奪孩子的童年幸福,還于法有悖,?!吨腥A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在第一章明文規(guī)定:保護未成年人的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二)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fā)展的規(guī)律和特點,;(三)教育與保護相結合。對照這三條,,所謂“狼爸”,、“虎媽”的行為不說該追究法律責任,至少不能成為“教子有方”的榜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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