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機場建設費才算于國于民都有利
zs-bk.com?2012-08-01 19:19? 張遇哲?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據(jù)經(jīng)濟之聲報道,,國家交通運輸部副部長,、黨組副書記,中國民航總局局長李家祥31日在一個論壇上表示,,民航總局和下屬單位,,沒有一個人、一個單位動用機場建設費的一分錢作為自己的“三公”費用以及其他費用,。收取機場建設費主要原則是于國家有利,。(7月31日《中國廣播網(wǎng)》) 盡管我國已從4月1日起廢止機場建設費,改征民航發(fā)展基金,,但與新馬甲相比,,人們還是更習慣于機場建設費這個提法。收取機場建設費于國家有利,,這一點毋庸置疑,。自1992年開始征收至今,機場建設費總額超過千億元,,有效分擔了政府基礎設施投入,。 然而,,于國有利并不等于收費有理。在投入一定的情況下,,公眾每多交一分錢,,就意味著政府可以少出一分錢。倘若把于國家有利作為收費原則,,我們可以以此為名,,洗白現(xiàn)行一切不合理收費,同時推出更多的收費項目,。比如,,市民去醫(yī)院看病,需要繳納醫(yī)院建設費,;孩子去學校上學,,將被收取學校建設費……這樣一來,雁過拔毛就將成為公眾的可怕夢魘,。 提供公共產(chǎn)品,,本就是政府應盡之責。而公眾作為納稅人,,有權利享受政府建設的基礎設施,,而不應二次收費。動輒向老百姓收費來彌補建設資金缺口,,這與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的根本要求完全不符,。更重要的是,收取機場建設費于國家有利的另一面是于民有損,。首先,,我國機場大多以企業(yè)實體的形式運作,一些大型機場更是成為上市公司,,自主經(jīng)營,、自負盈虧,向公眾收費來補助機場的合理性值得商榷,;其次,,盡管機場建設費不在機票價格之中,但最終進入乘客的整體負擔,,降低了乘客對機票的承受能力,,使其不得不轉向鐵路、公路等出行渠道,。從近些年民航的經(jīng)營狀況看,能盈利的多是京滬廣深等地的大型機場和部分中型機場,,而中西部機場七成以上存在虧損,,需要政府補貼維持生存,。就此而言,“于民有損”也對“于國有利”產(chǎn)生了負面作用,。 “小河有水大河滿,大河無水小河干”,,事實上,,國家和公眾的利益并非截然對立、不可調和的,,而是可通過政策博弈找到最佳平衡點,,二者兼顧。收取機場建設費不是“帕累托最優(yōu)”,,相反,,取消機場建設費,才算于國于民都有利,。 對于國家來說,,當初開征機場建設費是基于當時的國家財力條件和加快機場建設等原因,現(xiàn)在經(jīng)濟發(fā)展了,,財稅稅收大幅度增加,,到了該“清費理稅”的時候了。2010年全國征收的機場建設費是136.41億元,,而2010年的公共財政收入高達8.3萬億,,所占比例僅僅0.00163%。機場建設費對于財政的貢獻微不足道,,完全可以取消,。而取消機場建設費,降低飛機旅行的成本,,有利于推動航空業(yè)發(fā)展,,國家也可以減少補貼開支,并且通過航空燃油附加稅等形式獲得更大的回報,。對于公眾來說,,取消機場建設費讓利于民,意味著能夠以更低廉的成本享受航空消費,,讓民航公共服務均等化和普遍服務的理念惠及更多群體,。 機場建設費的存廢,考驗政府的管理智慧,。在這個問題上,,不能只算小賬,更要算算大帳,;不能只顧眼前,,更要立足長遠,;不能顧此失彼,,更要統(tǒng)籌兼顧,。取消機場建設費于國于民都有利,如此雙贏的善舉,,何樂而不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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