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有為"不應是破格提拔的口頭禪
www.fjnet.cn?2013-05-08 17:41? 一念無量劫?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湖南湘潭市委常委會7日研究決定,,提名免去“火箭提拔”的徐韜湘潭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并分別對6名涉及“火箭提拔”的相關干部進行黨內(nèi)警告處分,、誡勉談話,、批評教育等處理。(2013年5月8日北京晨報) 在郴州公開選拔的考試成績和考察成果提名其為湘潭縣副縣長人選過程中,,湘潭市委組織部未嚴格履行推薦和考察程序,,破格提拔明顯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嚴重破壞了社會的公平,,給群眾留下了負面的組織工作形象,。 公開選拔干部是我國實行的一種選拔領導干部的人事制度,其目的正是想打破所謂的因人際關系因素導致的用人腐敗,,建立一個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人事選拔制度,,這本來是值得肯定的政策,但是為什么到了某些地方卻難逃腐敗命運了,,筆者認為,,造成公開選拔違規(guī)的重要因素是地方人事監(jiān)管部門責任的重大缺失。 公開選拔干部應該遵循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嚴格按照公開選拔工作方案規(guī)定的內(nèi)容和程序操作,,不能是隨地方想怎么樣就怎么樣,領導想怎么樣就怎么樣,,這樣就沒了章法,,毫無公正可言,不僅國家苦心打造的用人制度將會付諸東流,而且影響更多的人才向前進步的信心,。 雖然我國為了給年輕人才創(chuàng)造更好的平臺,,提出了破格提拔等優(yōu)厚政策,但是破格提拔也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這個條件不是領導說了算,,也不是有關單位說了算,是法律法規(guī)說了算,,是百姓說了算,,是你的政績說了算。而這次湖南湘潭縣提拔的一位年僅27歲副縣長,,僅憑對外宣稱是其很優(yōu)秀,,但是卻拿不出真憑實據(jù),內(nèi)部違規(guī)操作,,短短幾十天就被免職,,實在滑天下之大稽。 因此,,我們在對年輕干部進行破格提拔時候,,人事監(jiān)管部門一定要對其進行充分的考察,嚴格按照相關的法定程序進行操作,,要有足夠的資料證明其的確符合破格提拔的條件,,讓年輕干部破格提拔不再成為人們的詬病。 |
- 責任編輯:鄧宇虹
- 打印
- 收藏
- 發(fā)給好友
-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3-24]公開選拔官員不應“半路殺出程咬金”
- [ 11-27]獵頭幫選干部沒必要扣帽子
- [ 10-12]干部任前公示應認真進行
- [ 07-20]“異地化”不能保證不“異化”
- [ 07-09]"異地考官"讓“公選”更具“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