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全面廢止“準生證”刻不容緩
www.fjnet.cn?2012-12-12 14:55? 羅豎一?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婦孺皆知,,針對群眾反映辦“準生證”難的問題,,2012年12月3日,,國家人口計生委發(fā)出通知,,要求各地簡化辦證程序,,流動育齡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均有責任為其辦理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證,,并實行首接責任制,。 簡化辦證程序,這不僅是利民之舉,,而有利于減輕相關工作人員的壓力,,且有利于改善干群關系,并有利于 “美麗中國”之建設。 但是,,2012年12月11日的《人民日報》有文章卻表明,,12月5日,,昌平區(qū)城北街道辦事處的計生辦工作人員問,,“你是當地的還是外地的,有沒有暫住證,。”當得知不是本地人后,,工作人員說:“我們這里辦不了,?!碑攩柤笆欠裰绹胰丝谟嬌掳l(fā)要求各地切實解決好群眾辦證難問題的通知時,工作人員說,,我們是鎮(zhèn)的辦事處,,這通知我們還不知道,要是想問的話就要去昌平區(qū)的計生委,。在昌平區(qū)城南街道辦事處,,筆者遇到的情況類似。所不同的是,,他們說相關的通知已知道,,但是還沒有下發(fā)到單位,所以現在沒有什么落實的工作,,只有當上級部門將通知下發(fā)到這里后才可以去實施,。在回龍觀地區(qū)辦事處,,問及如何辦理準生證,,工作人員對著電腦愛理不理地回答筆者的問題。問她關于“通知”的事,,她說,,“你是看新聞看到的,,那是新聞,,要到我們這兒,那就得等,。” 顯而易見,上述有關人員的工作作風,,其實就是衙門作風、官僚主義作風,。 眾所周知,,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會議強調,,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作風如何,對黨風政風乃至整個社會風氣具有重要影響,。會議一致同意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guī)定。而舉世矚目的是,,目前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中央領導集體,,業(yè)已率先垂范。 可是,,北京市前述有關人員依然保持著其固有的衙門作風、官僚主義作風,,這難道就是風行多年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之真實寫照?抑或就是傳說中的麻木不仁,? 不過,,據 2012年12月12日《京華時報》報道,12月11日,,北京市人口計生委相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人民日報》的報道自己早上已經看到,,但其中走訪日期是本月5日,是本市生育服務證登記新政出臺前兩日,,這兩日的時間差本市正在對新政進行最后的聽取民意階段,自然無法做到國家計生委要求的“簡化程序”,。 如此,可以讓無數國人的“冰心”獲得一絲安慰,。 但事實上,,相關部門推出“準生證”,,本身就是違背國家法律規(guī)定的,。 我們不妨來回顧一下有關事實和法律規(guī)定,。 權威資料表明,,早在1953年,,有關計劃生育的內容就被寫進《農業(yè)發(fā)展綱要》了,,而計劃生育也在一些地區(qū)進行試點,。20世紀80年代,,中國正式開始大規(guī)模地推進計劃生育工作以后,,越來越多的官家熱衷于計劃生育,,而中華大地上遍布諸如此類的雷人計生宣傳標語:“寧添十座墳,,不添一個人,?!薄皩幙杉移?,不可國亡?!?“誰不實行計劃生育,,就叫他家破人亡,?!薄皩幙裳鞒珊?,不準超生一個?!薄耙惶ド?,二胎扎,,三胎四胎--刮,!刮,!刮,!”“該扎不扎,房倒屋塌,;該流不流,,扒房牽牛?!薄昂人幉粖Z瓶,,上吊就給繩?!?“通不通,,三分鐘;再不通,,龍卷風,!” “農村想不窮,少生孩子養(yǎng)狗熊,。” “少生孩子多種樹,,少生孩子多養(yǎng)豬,!” “能引地引出來,能流地流出來,,堅決不能生下來”“一人超生,,全村結扎!” 誠然,,計劃生育作為一項國策,,至今還沒有被廢止。換言之,,有關部門或者相關人員為計生工作盡力,,是其責任使然。但是,,這幾十年,,中華大地上因為畸形計生而釀造的人間慘劇多如牛毛。故此,,嚴重地傷害了群眾的感情,,也嚴重地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并給西方某些國家制造了太多攻擊中國的口實,。 實事求是地講,,任何一個能正視中國社會現實的良知尚存者,或許都會從上述雷人的計生宣傳標語,,以及眾所周知的諸多計生慘劇中,,得出這樣一個結論:畸形的計生思維,,必然會導致出現盡顯不當的計生言行。 無論是作為“依法治國”之根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還是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其中從來都沒有出現 “必須只生育一個孩子”之類的表述,而是,,“國家推行計劃生育,,使人口的增長同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相適應”,或“倡導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也就是說,如果國法僅容許一對夫妻只生育一個孩子,,那么官方讓辦理“準生證”還勉強說得過去,。 一個法律常識是,下位法必須服從上位法,。事實上,,指令“準生證”出世的地方性條例,是不折不扣的“下位法”,,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較其來說,,是地地道道的“上位法”。 換言之,,所謂的“準生證”自己也沒有合法的“準生證”,。也就是說,官方無論是繁碎辦理“準生證”的手續(xù),,還是簡化辦理“準生證”的程序,,事實上都是與“依法治國”之理念格格不入的,是屬于違法之舉,。 家喻戶曉的是,,胡錦濤在十八大報告中明確指出,“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fā)展,、化解矛盾、維護穩(wěn)定能力”,,而習近平總書記近日在廣東考察時亦強調道,,改革開放是決定當代中國命運的關鍵一招,也是決定實現“兩個100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關鍵一招,。我們要堅持改革開放正確方向,敢于啃硬骨頭,,敢于涉險灘,,既勇于沖破思想觀念的障礙,,又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 而且,,在人口結構,、勞動力不足、不孕不育,、兵源吃緊,、社會老齡化和失獨家庭等方面的問題日益嚴重的殘酷背景下,在十八大有關“提高出生人口素質,,逐步完善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fā)展”之精神的指引下,無論是官方,,還是民間,,都應該嚴格地遵守國法,而齊心協(xié)力地“建設美麗中國”,, “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這一最偉大的夢想,。 事實上,中國有的省市,,早就依照國法,、順應民意,堅決地取消了“準生證”,。 譬如,依據2012年12月12日《人民日報》報道,,記者隨后撥打12356陽光計生服務熱線,,接線員說:“10年前,自2002年起,,江蘇就取消了準生證,。”接線員說,,流動人口生育第一個孩子,,在江蘇范圍內都不再需要辦理準生證。2012年7月1日起,,《江蘇省實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辦法》施行,,其中規(guī)定,流動人口中的育齡夫妻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可以在現居住地辦理生育服務登記,;流動人口中的育齡夫妻在現居住地再生育的,應當依法提出申請,,辦理審批手續(xù),。新生兒落戶,,無需提供準生證。 但是,,國家人口計生委,,以及其它某些省市,為什么時至今日還要為“準生證”保駕護航呢,?有關部門的領導干部,,到如今為何還要緊抓“準生證”這個沒有“合法身份”的社會怪胎和惡魔而不放手呢?其意欲何為呢,? 是的,,某些官家和專家等群體認為,如果中國放開計生,,廢止“準生證”,,那么會導致中國人口猛增,并產生一系列的連鎖反應,,但這些實為杞人憂天,。事實上,某些人之所以危言聳聽,,并誤導最高決策層,,是因為有其個人私心、私利,,從而置中華民族的安危于不顧,。 何況,“見證懷孕,,持證生育”式的治理之方式,,不僅是違背國法、滅絕人性,、反人類,,而且是在客觀上給西方某些國家制造指責、丑化中國人權的口實,,并嚴重地損害中國億萬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進而影響“建設美麗中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之進程,。 概而言之,,官方所堅持的 “準生證”之路,其實就是一條“邪路”,。 但是,,胡錦濤在十八大報告中講得非常明確,那就是,“在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一以貫之的接力探索中,,我們堅定不移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既不走封閉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幟的邪路,。我們一定要毫不動搖堅持,、與時俱進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不斷豐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實踐特色,、理論特色,、民族特色、時代特色,?!薄胺彩菗p害群眾利益的做法都要堅決防止和糾正”。 至今尚在力推“準生證”的某些官方,,該何去何從,,難道不是很清楚的問題嗎? 總而言之,,筆者羅豎一認為,,從確保“國家長治久安”,、“建設美麗中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貫徹落實十八大精神”和全力維護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之權威的至高點出發(fā),,中國全面廢止“準生證”刻不容緩,。也就是說,事實上不是簡化“準生證”辦理的問題,,而是當立即全面廢止“準生證”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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