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兒借讀買假章錯在誰
zs-bk.com?2013-08-15 08:05? 明 健?來源:京華時報 我來說兩句
為兒借讀買假章,顯然要接受相應(yīng)的懲處,,但法律可否考慮給予一定的人性化處理,?有關(guān)部門恐怕也該反思,怎樣才是真正的便民,。 外地孩子在京借讀需要提供“五證”,。由于暫住證時間不夠6個月,外地無監(jiān)護人證明為手寫不符合條件,,一個叫軍軍(化名)的孩子未能辦成借讀證明,。為了“補證”,軍軍的媽媽購買假公章和假證,,被警方當場抓獲,。 軍軍的媽媽購買假公章和假證,確實已涉嫌違法,,警方對其拘留調(diào)查,,符合有關(guān)程序。但是,,再看這位母親的初衷,,無疑與“進行詐騙、破壞國家治安管理活動,,侵害單位,、企業(yè)、團體,、學校的合法利益”有明顯不同,。為兒借讀辦假證,令人唏噓,,讓人思索,。 在城市吸附效應(yīng)作用下,,眾多外來務(wù)工者進入大城市打拼,隨之產(chǎn)生了子女入學,、醫(yī)療社保等一系列的問題,。城市在取消暫住證收費、叫停借讀費等方面,,已體現(xiàn)出了一些改革與進步,。但迫于人口壓力與資源缺口,外來人口申請公共服務(wù)時,,仍然面臨一些門檻,。體諒和理解應(yīng)當是相互的,在管理者希望獲得民眾的理解的同時,,也該多體諒民生之艱,。 軍軍的父母為辦“五證”費盡周折,,本以為辦齊了,,卻被有關(guān)方面“打”了回來。眼瞅著就要開學,,家長能不急得火上房嗎,?所謂的“不合格”理由,其實并不涉及“大是大非”問題——軍軍一家進京已經(jīng)六七年,,也能提供在京就業(yè)證明,,早已具有“暫住事實”,難道不能通融,?至于外地無監(jiān)護人證明,,是手寫還是打印,真有那么重要嗎,?只要外地政府所蓋公章是真實的,,何必不予以放行?軍軍的家長本來已提供真證明,,后來又不得已辦假證,、做假章,難道不是人為導致的“劣幣驅(qū)逐良幣”,? 面對采訪,,有關(guān)部門的回復難掩卸責?;魻I街道辦事處稱“暫住證低于6個月,,都會讓其通過”,回龍觀街道辦事處說“并未對當?shù)責o監(jiān)護人證明為手寫還是打印作硬性要求”,。這真是咄咄怪事,,有關(guān)方面居然矢口否認曾經(jīng)“拒辦”,。難不成,是軍軍的父母自己給自己找麻煩,?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不信。 當事人還提到,,去街道辦事處時,,工作人員只說缺證不能辦,就不再搭理,。繁瑣的辦事手續(xù)加上愛搭不理的工作態(tài)度,,不使辦事群眾一頭霧水才怪!許多百姓為辦一件事甚至要跑斷腿,,常常是耽誤在有關(guān)工作人員懶得解釋,、人為制造多次“返工”之上。理解了這一點,,就不難理解“辦五證跑N趟”不止筋疲力盡,,更可能讓最終也沒辦成的人們感到絕望。 目前,,軍軍的上學問題仍沒著落,,母親被抓更讓這個家庭雪上加霜。有關(guān)部門常說,,要為外來務(wù)工人員辦實事,。那么,能否先解決軍軍的上學問題,?軍軍媽媽顯然要接受相應(yīng)的懲處,,但法律可否考慮給予一定的人性化處理?有關(guān)部門恐怕也該反思,,怎樣才是真正的便民,。 相關(guān)報道見今天A16版 本報特約評論員明健 |
- 責任編輯: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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