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捐不過分有違法治
www.fjnet.cn?2013-05-22 09:45? 馬九器?來源:京華時報 我來說兩句
“強捐不過分”的邏輯實質(zhì)是對法治的不尊重甚至違背,,是過去人治邏輯,、粗放行政的延續(xù),。 江蘇鹽城下轄各縣市區(qū),,多年來以文件形式要求各級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干部職工等為當?shù)丶t會的“博愛萬人捐”活動捐款,,并按級別規(guī)定數(shù)額。此舉遭輿論質(zhì)疑,。對此,,江蘇省紅十字會黨組書記、副會長李新平日前回應,,這些財政供養(yǎng)人群的收入相對穩(wěn)定,,對他們提這樣的要求,“我覺得一點不過分”,。 因為是財政供養(yǎng),,收入穩(wěn)定,所以強捐不過分——這種邏輯曾經(jīng)在很長一段時間里所向披靡,有過“單位制”經(jīng)歷的人,,哪個沒“挨過刀”,?這種邏輯的潛臺詞意味著“天下皇糧是一家”,所謂“國家的人”莫不是這部機器上的一顆螺絲釘,,即使捐款,、獻愛心這樣屬于個體權利的事,也必須褪去個人色彩,,只有成為“公家行為”的一部分時,,你才有了意義,否則就是離經(jīng)叛道,。 事實上,,鹽城的這種強捐只是“行政強捐”的一個縮影,這種帶有濃烈計劃經(jīng)濟行政色彩,、缺乏法治思維的權力運行邏輯,,運行多年相安無事,如今因為屢受質(zhì)疑的紅十字會,,讓其間的不合時宜之處凸顯出來,。 怎么不合時宜?因為在當下,,權利意識,、法治思維,所有與這些相悖的觀念,、行為都會凸顯出來,。如果因為公職人員吃皇糧就能以此對其“要挾”,那么今天以慈善名義強捐,,明天就能以市容名義讓大家上街掃馬路,,后天就能以經(jīng)濟名義強迫大家招商引資…… “強捐不過分”的邏輯實質(zhì)是對法治的不尊重甚至違背,是過去人治邏輯,、粗放行政的延續(xù),。 財政供養(yǎng)、收入穩(wěn)定就應該捐款,,這種不合時宜的邏輯如果還一如既往,,紅十字會的轉(zhuǎn)型就更難指望了,而各種權力的越界和荒誕,,就還會上演,。 本報特約評論員馬九器 |
- 責任編輯: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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