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杠桿,,找準“支點”藏富于民
www.fjnet.cn?2013-03-14 07:07? 廣州日報?來源:廣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審慎開征遺產(chǎn)稅,、房產(chǎn)稅,剔除消費品中的重復計稅,,乃至對中低收入者適度減稅,,最終財政和公眾可以達成雙贏,帶來做大蛋糕的“正外部性”,。這才是高明的“大”算盤,。 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從兩會前夕的“賣房差額征收20%個稅”,,到兩會上關于遺產(chǎn)稅、房產(chǎn)稅,、成品油重復計稅等一系列問題的熱議和解讀,,“稅”再次成為熱點話題。 稅者,,民之所負,,國之所入。在全國議事殿堂上,,各方代表對此進行博弈,、以期影響未來決策,是民主政治的本來之義,。2008年,,正是借助全國兩會這一平臺實現(xiàn)的各方良性互動,各方意見頗大的利息稅最終得以取消,。 從大的方向上看,,藏富于民已成上下共識,十七大,、十八大報告均提到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而所謂“再分配”,,最重要的工具便是稅收,。囿于現(xiàn)實中國家治理的復雜性和階段性,必須承認,,在具體稅種的征收理念,、實際操作上也難免存在諸多進一步改進的空間。 這種改進的空間,,表現(xiàn)之一是在立法的程序層面,。本次全國兩會上,趙冬苓等32位代表聯(lián)名提交了“稅收授權收回人大”的議案,引起人們的高度關注,。實事求是地看,,因為獨特的歷史原因和時代背景,,在當時這種授權確實能起到提高行政效率、推進改革開放進程的巨大功效,。但是所謂“瑕不掩瑜”,,并不是說這個“瑕”便無需修補了。改革進程從最初的高歌猛進,,到了今天的穩(wěn)中求進,,時代背景發(fā)生變化,也對程序正義和實質正義的齊頭并進提出更高要求,。歷史經(jīng)驗告訴我們,,部門立法雖有便捷之效,但也存在明顯弊端,,最要害的一條就是具體職能部門出于部門利益固化,、強化的訴求,會以“理性經(jīng)濟人”的潛意識,,在很多方面囿于部門利益小視角,、進行趨利避害式取舍。對于趙冬苓的議案,,全國人大回應“將在適當時候考慮這個問題”,,公眾期待此中蘊含的積極意味。 這種改進的空間,,還表現(xiàn)于具體稅種的計征方式乃至合理性等更內核性層面,。如果說以往用“隱性稅收”的“高積累、低工資”實現(xiàn)集中力量辦大事,,有其獨特的歷史背景和必要性,;那么在如今我國財政收入已超10萬億元的語境下,也許該更多考慮“藏富于民”,、“放水養(yǎng)魚”等問題,。如今老百姓手頭有了一些“余糧”甚至“財產(chǎn)性收入”,但也要看到絕大多數(shù)人的財富仍是勞動報酬,,算上貨幣貶值的因素,,可以說中國的中等收入階層仍在緩慢發(fā)育,結構仍很脆弱,。此時,,稅收政策宜松不宜緊,應多些底層視角,。一個明顯的例子就是,,兩會前夕出臺的“賣房差額征收20%個稅”規(guī)定,引發(fā)京滬穗市民恐慌心理和突擊交易,。他們中,,剛需買家,、改善型買家、“小康之家”占了很高比例,,對這些群體而言,,20%確實殺傷力太大。 稅收作為二次分配重要手段,,客觀上成為調節(jié)政府(公共財政)與公民之間財富分配的關鍵性杠桿,。由于財富總量的相對固定,這種調節(jié)雖然不屬“零和博弈”,,但多少也存在某種此消彼長,。當前,我國正著力于降低外貿(mào)依存度,,轉向“內生增長”,,內需的重要性更為凸顯。在此語境下,,更印證了“小河有水大河滿,小河無水大河干”之喻——將欲取之必先予之,,激發(fā)內需,,前提是讓公眾可支配收入提高,財富安全感提升,,從而敢消費,,促成有效需求的迸發(fā)。 從這個意義上說,,剔除消費品中的重復計稅,,對中低收入者適度減稅,以及審慎地有區(qū)別地開征新的大額稅種,,最終財政和公眾可以達成雙贏,,帶來做大蛋糕的“正外部性”。這才是高明的“大”算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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