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改革應盡早超越起征點糾結
www.fjnet.cn?2013-03-06 10:37? 郭文婧?來源:大眾日報 我來說兩句
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模式,主要有分類稅制,、綜合稅制和分類綜合的混合稅制三種,。分類稅制是對同一納稅人不同類別的所得,按不同的稅率分別征稅;綜合稅制是將納稅人在一定期間內的各種所得綜合起來,減去各項法定減免和扣除項目的數額,就其余額按累進稅率征收,;分類綜合稅制是先對納稅人各項所得分類,從來源征稅,然后再綜合納稅人全年各種所得額,按累進稅率計稅,。 由于綜合稅制對每一大類都設定了相應的免稅部分、可允許扣除部分,;應稅所得還要再扣除某些特定項目,如贍養(yǎng)扣除,、教育扣除、殘疾人扣除等等,使得征稅更加公正,因此,得到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歡迎,。而目前我國,仍然實行的是分類稅制,將個人的各種所得分為11項,分別適用不同的費用扣除規(guī)定,、不同的稅率、不同的期限,采用不同的計稅方法,使得征稅難以綜合考慮納稅人的負擔,。因此,今后個人所得稅的改革,最重要的是下定決心,采取實質性的舉措,對征收模式進行改革,實行綜合稅制或者分類綜合稅制,。 要藏富于民,是有幾個前提的,一是收入的增長速度要和GDP的增長速度合拍,至少要跑贏CPI的速度;二是在確定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項目時,要與CPI聯動,這實際上就是一個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問題,;三是“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宣傳引導公民自覺納稅的同時,要使公民有監(jiān)督知曉稅收使用的權利,。 個稅改革,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稅率結構問題。長期以來,我國實行9級稅率,稅率過細,使得個人所得稅調節(jié)收入分配的功能并沒有得到充分發(fā)揮,。在未來的改革中,一方面要縮減稅率層級,從國外經驗看,5級是比較合適的,;另一方面,要根據經濟發(fā)展狀況不斷修正最高邊際稅率,從而真正促進收入和財富的公平分配、縮小貧富差距,。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關新聞
- [ 03-04]售房個稅能否設置抵扣項目
- [ 02-06]謹慎對待大病醫(yī)療保險金征個稅
- [ 02-06]大病醫(yī)保繳個稅弱化社保水平
- [ 02-06]不要誤讀“大病醫(yī)保須繳個稅”
- [ 12-03]海南提高個體戶個稅起征點值得鼓勵
- [ 11-28]把“黃金律”披到個稅起征點上,,如何?
- [ 11-27]提高個稅起征點是“給富人減稅”,?
- [ 11-24]個稅起征點可提高家庭制征收該提倡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