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幸福是法治中國的最高目標
www.fjnet.cn?2013-01-08 08:21? 傅達林?來源:京華時報 我來說兩句
建設法治中國,,就是要破解對公民權利的各種桎梏,,把以人為本、公平正義作為法治建設的靈魂,,把增進人民福祉作為法治建設的最高目標。 近日召開的全國政法工作會議提出,,全力推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過硬隊伍建設,,并將勞教制度,、戶籍制度、涉法涉訴信訪及司法權力運行“四項改革”作為工作重點,,體現(xiàn)了改革直面問題,、重塑法治的決心和誠意。 全國政法工作會議將法治中國作為奮斗目標,,強調在我們這樣一個13億人口的大國,,要實現(xiàn)政治清明、社會公平,、民心穩(wěn)定,、長治久安,最根本的還是要靠法治,,從而進一步打消了此前一些人的擔憂,、觀望與彷徨心理,預示著中國必將堅定不移地走法治道路,。 法治之所以成為中國的必然選擇,,不僅因為法治本身具有“優(yōu)于一人之治”的公共品質,也不僅出于法治破除發(fā)展體制機制弊端的現(xiàn)實功能,,它更源于一個再簡單不過的道理:法治是保障公民權利的最佳方案,,是提升人民福祉的最佳路徑。 改革開放以來,,人們的物質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但幸福感卻并沒有獲得同步提升,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法治的不完善,,讓人們對日漸做大的經(jīng)濟“蛋糕”不能公平分享,。例如傳統(tǒng)“二元制”的戶籍制度,在城鄉(xiāng)之間橫亙出一條巨大的權利鴻溝,,讓一紙戶籍承載上諸多的權利等差,。 建設法治中國,就是要破解對公民權利的各種桎梏,把以人為本,、公平正義作為法治建設的靈魂,,把增進人民福祉作為法治建設的最高目標。實現(xiàn)這一目的,,首要的難題是要有效約束權力,,讓公權嚴格恪守法律為其設定的邊界,為私權讓渡出一個相對寬容的領地,。權利乃權力之母,,權利也是權力的“制動器”。分析法治的演進歷史不難發(fā)現(xiàn),,對權力的制衡與約束,、對權利的主張與保護是法治的兩大核心主線,而只有實現(xiàn)權力的約束才能達到對權利的保護,。就此而言,,勞教制度改革就是公權回歸理性的體現(xiàn),也是權利告別逼仄風險的必然要求,。 人民的幸福還依賴于一個權威的司法系統(tǒng)捍衛(wèi)正義底線,。隨著經(jīng)濟社會的發(fā)展,人們的幸福感更體現(xiàn)在自由,、正義,、平等、權益保障等方面,,法律作為分配社會資源,、權利、利益的制度性安排,,一旦在現(xiàn)實中出現(xiàn)偏失,,就需要一個中立的機構及時矯正。因此,,在立法日漸完善,、公權受到制約的同時,需要在深水區(qū)圍繞司法權力的運行進行司法體制改革,,以確保能夠將立法宣示的權利果實公平運送到每個人的家門口,。 人民的幸福就是最高的法律?;蛟S在法治的征途中我們還有諸多缺憾,,立法科學性的追求、權力法制化的規(guī)制以及司法體制改革的突破,,都需要傾注更大的決心,、勇氣與智慧。但無論如何,一個具有獨特性,、敢于向西方爭取“話語權”的“法治中國”必將崛起,,這已成為全體國人孜孜追求的共同愿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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