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有權停水停電”的喜與憂
www.fjnet.cn?2012-12-12 17:15? 司馬童?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盡管只是廈門一地的法治試水,但是看到“城管有權停水停電”的新聞標題,,還是很快吸引了眾多網(wǎng)友熱議不休。這當中,,習慣性唱反調者有之,,真正擔心或會助長“城管暴力”的同樣有之,。而細細閱罷報道,,我以為稱其“喜憂并存”應屬客觀態(tài)度,。 廈門“新規(guī)”明年施行之后,,城管行政處罰權“一字之差”帶來的積極效應,在某些方面確實能夠得到鮮明體現(xiàn),。譬如,,針對市民反應較多的住房一套改多套問題,就能真正實現(xiàn)“早發(fā)現(xiàn)、早制止”,,因為《規(guī)定》也經(jīng)明確:擅自改變建筑物、構筑物設施使用功能的,,不但可以采取停水、停電等強制措施,,還可以不予辦理房屋轉移登記,。這種立竿見影的“釜底抽薪”之舉,,對于那些飽受“亂裝修、瞎敲墻”之苦的各地居民來說,,顯然會感到眼睛一亮,,乃至要擊節(jié)叫好。 再者,,像廈門這樣,,明明白白地賦予城管部門“停水停電”的處罰權力,,當然還不多見。然而,,現(xiàn)實語境下,,總在體現(xiàn)著“政府意志”的各地城管部門,即使沒有法律上的“停水停電”權力,,而只要是“工作需要”,、“大局需要”,又有多少在具體執(zhí)法中,,會怕得不到類似的“互相配合”,、“暗中援助”?所以,,與其“名不正,、言不順”地停送水電,倒不如干脆似廈門一般,,讓灰不溜秋的“潛治”,,變成光明正大的“法治”,。 說“城管有權停水停電”有喜也有憂,,倘若事事處處都能秉公作斷,依法“叫?!?,自然所停的“水電”,都值稱道,。而憂就憂在,,如果監(jiān)督監(jiān)管不嚴,公平公正不夠,,則就未必不會出現(xiàn)愈加不堪的結果:真正需要當機立斷給予“停水停電”處罰的,,因著背景深厚或權力庇佑,有可能遲遲疑疑,、拖拖拉拉地難見“法律身影”,;而在某些大可不必興師動眾、重典施治的場合,,卻“從嚴從重”地采取“停送水電”的“合法報復”,。對于相關執(zhí)法部門來說,筆者的這番憂慮,,確實是種“丑話”,。不過,很多時候,,“丑話”就該說在前頭,,這才是公民議論的一種負責態(tài)度,。 如何讓“城管有權停水停電”只有喜景、少見憂象,?除了在法律法規(guī)的源頭控制上,,努力做到細化規(guī)則,嚴格約束,,更離不開透明執(zhí)法,、全程公開的社會監(jiān)督。從這個意義上說,,一部新修訂的《廈門經(jīng)濟特區(qū)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規(guī)定》,,其實只是完成了它的一半工作;而最最令人期待的則是,,其在將來的實際應用中,,又以哪些過硬的舉措和行動,來充分證明“城管有權停水停電”,,是一種毫無疑問的正確賦權和利民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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