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會改革應參照國際通行做法
zs-bk.com?2012-10-30 07:32? 肖 暢?來源:長江日報 我來說兩句
今年7月10日,國務院印發(fā)《關于促進紅十字事業(yè)發(fā)展的意見》,確立了中國紅十字會改革方案,。據《新京報》昨日報道,10月中旬,,紅十字會總會公開選拔干部,,改革序幕就此拉開,但“去行政化”遇阻,,未能列入改革方案。 2011年,,趙白鴿出任中國紅十字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時,改革決心就得到果斷宣示,,并一再被強調,。 作為“官辦慈善”的典型,紅會的問題不局限于自身,,問題之積累也非一時一日,。“郭美美事件”是一個導火索,,顯示今時今日人們對公益慈善機構的認識,、判斷與新的期待。在這個意義上,,紅會改革不能簡單被當做一個機構的內部改革,。 有人認為,紅會的問題在于行政化,,改革的核心就是去行政化,。行政化的深層次問題在于:行政權力借社會組織而向社會領域延伸,而有官方色彩的社會組織,,不僅要遵從行政權力的宗旨,,也要依照行政規(guī)律運作,它的架構,、組織,、人事自然只能是行政化的。這就是說,,紅會可以裁汰編制,,在內部進行修補,但是它的身份如何界定,,社會組織與政府的關系怎樣擺,,問題更為深重,。因此,改革須有更高統(tǒng)籌,。 紅十字會跟很多社會組織有不同,。紅十字會不為中國獨有,它是世界性的慈善救援組織,。雖然具體到各國,,紅會身份有各自的法律表述,但總體原則是身份獨立,。在這個前提下,,紅會可以與政府保持不同程度的關系——在不少國家,政府官員甚至直接出任紅會職務,,有的國家的紅會還可以通過理事職務吸納政府官員,,以體現政府意愿。但政府,、紅會之間不構成行政隸屬關系,。 確保獨立身份,同時與政府合作,,一方面可以完成慈善救援的本職任務,,一方面也可以協(xié)同參與政府組織的社會應急、救援工作,。這不同于傳統(tǒng)政府的大包大攬,,仿佛社會組織總不讓人放心。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創(chuàng)立已近一個半世紀,,中國紅會也有百余年歷史,。歷史上,中國業(yè)已成為兩大紅十字國際組織的成員,。隨著會員國的擴充,,紅十字會的任務也開始由單一戰(zhàn)傷救護發(fā)展到對自然災害的援助、意外傷害的急救,、社會福利以及開展世界各國慈善救助事業(yè)之間的友好合作,,壯大和平力量,促進人類進步事業(yè)的發(fā)展,。無論時勢變遷,,雖有問題呈現,但總體而言世界各國紅十字會都堅守一些基本原則,,比如公正,、中立、獨立,、志愿服務,、統(tǒng)一,、普遍,并不因國家制度的差異而有根本區(qū)別,。 中國有自身國情,,但紅會改革,完全可以參照國際通行做法,,以明確政府,、社會組織的正常關系。紅會受到權力的特別庇護,,對權力形成深度依賴關系,,幾乎難有高效運作,也沒有壓力和動力去追求效率,,此外,,“官辦慈善”與民間組織之間也可能因此形成門檻,相互間無法公平,、自由競爭,從而也大大削減了社會事業(yè)的效率,。在這個意義上,,去行政化也是去掉行政壁壘,讓政府和社會組織各歸其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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