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扣6分”當慮及交通環(huán)境的客觀因素
zs-bk.com?2012-10-10 16:38? 程思明?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10月8日,,公安部發(fā)布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規(guī)定,2013年起司機闖紅燈一律扣6分,。醉駕大中型客貨車將終身禁駕,,對3年以下駕齡的駕駛人發(fā)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考試發(fā)證民警的責任,。(10月9日《北京晨報》) “重典扣分,、懲治違章”雖不乏善意初衷,然而,,如果制度的施行忽略了整個交通環(huán)境的客觀因素,,僅把責任歸咎于機動車輛,那么,,其所產生的結果不僅難以剎住司機違章的慣性,,甚至也可能違背了交通法規(guī)“教育為主”的執(zhí)法理念。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講,,在對闖紅燈的駕駛人扣分之前,平衡路權責任,,洞察違章因素,,也未嘗不是一種切實有效的執(zhí)法方式。 事實上,,闖紅燈現象的屢禁不止,,固然需要相關部門的嚴苛政律,可前提是,,除了要考慮到一些駕駛人闖紅燈“無心違之”的客觀因素之外,,最為迫切的則莫過于,這樣的扣分制度,如果沾染上權力尋租的魅影,,那么,,看似公正的處罰規(guī)則,最終也將會成為少數既得利益者的“免責牌”,。因此,,在實施之前,對于如何確保特權車違章的公正處理,,也都應當納入整個制度的推行范圍,。 更重要的是,,面對當前社會上公然出現的一些有償代理駕照扣分業(yè)務,,我們也很難想象,一旦闖紅燈扣分制度得以實施,,難免會讓代理產業(yè)催生出一種市場尷尬,。此外,對于一項波及億萬群眾的制度法規(guī),,這樣的制度制定是否應當繞開草案公布,、論證聽審等常規(guī)做法我們暫且不論,但有關“闖紅燈事故責任劃分”,、“小汽車因前方車輛遮擋看不到紅燈”等可能產生的客觀因素應當如何處理,,理應成為當前重要細化解決的問題關鍵。否則,,如果扣分制度一旦被不加思索的僵化實施,,難免會讓制度的初衷被淪為“故意吊銷駕駛證”的無端猜測。 能否依托于客觀環(huán)境的現實考量,,是判斷這一制度是否適用于常態(tài)化處罰執(zhí)行的重要標準,。事實上,作為一種執(zhí)法手段,,交通違章行為從來也都不是僅靠處罰所能夠完全避免的,。所以說,在這些疑問尚未完全破除之前,,片面地采取“一刀切”的政策來規(guī)避交通違規(guī)秩序,,顯然還會帶來新的問題。 不過,,我們也應當承認,,扣分制度盡管在實際操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隱患,但這不妨礙我們對其嚴守交通秩序的本意肯定,。畢竟,與任何繁冗的理由相比,,人的生命遠非其他客觀因素所能夠替代,。正是基于這樣的考慮,,在對于這樣一個闖紅燈制度是否合理的評判,既要看到可行的一面,,也不應回避其所可能帶來的一些弊端,。只有彌補制度紕漏,才能得以讓制度處罰本身達到最大的效率發(fā)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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