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飆車看車牌”想到楊虎城將軍
www.fjnet.cn?2012-07-27 17:38? 武 坤?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這條新聞讓我想到了上世紀的一件舊事:1926年,,軍閥吳佩孚任劉鎮(zhèn)華為甘剿匪總司令,帶十萬大軍進攻西安,,楊虎城將軍率領全城軍民苦戰(zhàn)8個月,,守住了西安。是役雖然有力地支援了北伐戰(zhàn)爭,,但西安軍民也付出了巨大的代價,,僅餓死者就超過5萬人。事后,,守城功臣楊虎城并不因勝利而欣喜,,而是在公祭大會上以“生也千古,死也千古,;功滿三素,,怨?jié)M三秦”的挽聯(lián),表達了自己內(nèi)心的痛苦,。 王先生“飆車看車牌”的舉動,,或者確可算“見義勇為”,但這樣的見義勇為也過于莽撞了,,肇事司機飛車惹禍,,奔逃途中慌亂之間,很有可能釀成更大的災禍——一輛瘋跑的車已經(jīng)是極大的不安全因素了,,現(xiàn)在再加上另一輛同樣飛馳的車,,假如出事,那還了得,?要知道,,即便是警車執(zhí)行公務追捕逃犯,也得亮起警燈鳴起警笛——不正是為了提醒行人避開保障安全嗎,? 楊虎城將軍堅守西安是為了支援打倒軍閥割據(jù)的北伐戰(zhàn)爭,,其道義高點可謂高矣,可在功成名就之際,,猶有“興亡百姓皆苦”之嘆,,這才是難得的理性。而在“飆車看車牌”的新聞中,,王先生的舉動顯得莽撞,,當?shù)鼐降谋響B(tài)則有昏聵之嫌。協(xié)助破案或許常有非常之舉,,但并不值得提倡,,甚至對于“越界”的舉動,還該法辦,,這才是法治社會的應有之意,,正義,,永遠不應該成為“越界”的借口,這才是健康而理性的社會,。 作為一名公民,,有熱血并不是錯,這代表著有社會責任感,,但理性同樣不可缺少,,有理性而少熱血,遇事難免瞻前想后成為“看客”,;有熱血而缺理性,,遇事則難免莽撞,正義之舉也可能釀成災禍,。因此,,廈門警方假使能在感謝王先生協(xié)助破案的同時,,也追究他時速160公里的飆車行為,,或許對于建設法治社會更有示范意義,而現(xiàn)在,,警方卻傳遞出了一個不那么好的信息——正義之名下,,可行“非法”之舉。 |
- 責任編輯: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發(fā)給好友
-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6-06]界定“飆車”讓執(zhí)法更精準
- [ 10-14]藐視司法和飆車撞人一樣可怕
- [ 07-16]富二代飆車與貧二代自殺
- [ 04-12]讓飆車的去飆車 睡覺的去睡覺
- [ 10-16]富二代們除了飆車,,還能干點啥,?
- [ 08-10]幾百私家車欲集體飆車警示了啥?
- [ 07-22]杭州飆車案原被告為何都在喊“不公”
- [ 07-17]南京車禍與杭州飆車,,哪個更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