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海峽導報11月30日訊 (記者 陳洋欽 通訊員 惠玲 占甫)小三逼情夫寫下假借條,來作為分手后的“保障”,,這樣的案子在廈門曾出現過不止一起,,這些小三逼迫情夫寫借條,通常是以要公開二人的情人關系相威脅。
小三阿娟(化名)也拿著情夫阿?。ɑ懡o她的借條到法院“討債”了,,不同于其他小三的是,阿娟是以“感情逼迫”的方式讓阿健寫下借條的,,她先問阿健“你愛不愛我”,,等阿健回答出“我愛你”時,她又“步步緊逼”,,立馬讓阿健給她寫借條,。
日前,湖里區(qū)法院審理了此案,,因證據不足,,阿娟的訴訟請求被法院駁回了。
女子拿借條起訴情夫
今年7月,,阿娟一紙訴狀將阿健告上了法庭,,阿娟說,阿健因為從事投資,、民間放貸業(yè)務急需資金周轉,,曾兩次向她借錢,共計165萬元,,阿健出具了兩張借條給她,,承諾2年內還清借款。因為借款已經過期,,她多次向阿健催討,,阿健都拖欠不還,無奈之下,,她只能拿著兩張借條到法院打官司,。
而阿健則辯稱,他和阿娟是情人關系,,他是在阿娟“感情逼迫”的情況下寫下借條的,,雙方之間并沒有真實的借貸關系,阿娟的經濟能力僅能維持日常生活,,根本沒有能力借錢給他,。同時,這165萬元連銀行轉賬憑證都沒有,,完全是現金出借也不符合日常生活經驗,,因此,借條不能證明阿娟將165萬元借給了他,。
男子稱寫借條是被逼的
阿娟提供的這兩張借條,,落款日期分別是2009年3月19日和2009年3月28日,,第一張的借款金額為55萬元,第二張為110萬元,,承諾兩年內還清,,落款上簽有阿健的名字。
那么,,阿娟是如何以“感情逼迫”的方式讓阿健寫下借條的呢,?阿健說,寫借條之前的一天晚上,,他和阿娟在看電視,,阿娟一直問他 “你愛不愛我”,問了好幾遍,,在這種情形下,,阿健就“順勢”回答了“我愛你”,隨后阿娟又立馬說,,如果愛她就給她寫借條來證明,。隨后,阿健才寫下了這兩張借條,。
阿健還向法庭提交了一些照片來證明二人的情人關系,,照片上,兩人看起來比較親密,,阿健說照片是兩人一起外出旅游的時候拍的,,兩人剛在一起的時候,感情挺好,。寫下借條后的幾天,,阿娟還有給他打電話,讓他去拿回借條,,他讓阿娟把借條撕了就好,。
證據不足 訴求被駁回
湖里區(qū)法院日前審理了此案。阿娟向法院提交了兩張向兩個案外人借款的借條和個人收入證明,,來證明有能力借錢給阿健,。法院審理后認為,阿娟所在的公司,,2007至2009年度年檢報告中顯示虧損了13萬余元,,結合其資產情況,公司不可能在這期間支付給小股東阿娟這一筆錢,。而阿娟向兩個人案外人借款,,也都沒有相關轉賬憑證,證據不足,。
因此,,法院認定,,阿娟和阿健兩人之間不存在真實的借貸關系,,駁回阿娟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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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莊小姐手持兩張借條,將張先生告上法庭,。莊小姐稱,,張先生因需要資金周轉,向她借款共計165萬元,。當時,,張先生出具了兩張借條,承諾2年內還清,,可借款期限已過卻久拖不還,,她請求法院判令張先生償還借款165萬元及利息。
對此,,張先生辯稱,,兩人原來是情侶,不存在借貸關系,,他是在莊小姐以感情逼迫的情況下才寫了借條,。事實上,以莊小姐的經濟能力,,根本沒錢借給他,。而且,165萬元沒有銀行轉賬憑證,,完全是現金出借,,不符合社會基本生活經驗法則。
近日,,湖里區(qū)法院經審理認為,,張先生提交的照片顯示兩人曾有男女朋友關系,結合莊小姐2008年度的月工資收入情況,,法院認為雙方不存在真實的借貸關系,,一審駁回莊小姐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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