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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兒到庭作證 婦人終于休了家暴丈夫
zs-bk.com?2011-10-18 16:17? ?來源:東南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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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wǎng)10月18日訊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屏東縣許姓婦人,,不堪長期遭先生以球棒等戮她,連女兒結婚當天都被他掐住脖子,,女兒小時候還被半夜叫起來罰跪,,向屏東地院訴請離婚,法官調查屬實,,昨天判準兩人離婚,。
許姓婦人說,與先生28年前戀愛結婚,,婚前先生隱瞞脾氣暴躁及酗酒習慣,,結婚第2天就撕毀結婚證書,受雇做鐵工,,工資少,,無力扶養(yǎng)妻小,動輒打她,,一星期2,、3次。
她說,,稍不順心就打,,變成慣性虐待,,孩子慢慢長大,不忍她被長期毆打,,要2人離婚,,先生不愿意,孩子勸她離家出走,,以免被打傷,,她接受孩子建議。她辛苦工作養(yǎng)大孩子,。
她表示,,大女兒結婚歸寧,她帶母親去迎接女兒,,先生暴力未改,,當著她母親的面掐住她脖子,讓她萬念俱灰,,決定訴請離婚,。
法官開庭,傳訊她小女兒到庭作證,。她說,,念小學時,有一次睡到半夜,,被姐姐突然叫醒,,帶到父母房間,不清楚什么原因,,父親就罰她們跪在旁邊,,父親就動手打母親。
她的大女兒指出,,看過父親拿鋁棒戮母親的臉,;更看過父親拿菜刀在揮舞,母親被嚇到趕跑快,。法官認兩人已不堪同居,,準予兩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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