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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小事手足反目 哥哥在母親靈堂前開車撞弟弟
zs-bk.com?2011-10-18 15:32? ?來源:東南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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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wǎng)10月18日訊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新竹縣58歲黃姓男子與弟弟感情不睦,,去年9月底母親過世,,兩人竟因買金紙問題起口角,持鐵椅互擊,,哥哥甚至開車碰撞弟弟,,弟弟報警,新竹地方法院依傷害罪將黃男判刑4月,。
黃姓哥哥辯稱,,當(dāng)天他要開車回家,并不是要追弟弟,,是要弟弟回靈堂守靈,,當(dāng)時看到弟弟站在電線桿旁,他把車子開到弟弟旁邊,但弟弟沒注意,。后來弟弟發(fā)現(xiàn)他車子后,,自行往前跑,但因太重,,跑不動就左右搖晃摔倒趴在地上,,他嚇到馬上煞車,還關(guān)心弟弟有無受傷,,并沒有開車撞弟,。
黃姓弟弟則指控,和哥哥感情原本就不好,,母親過世后,,他買金紙到告別式會場要燒,卻被哥哥罵“在世時不孝順,,死掉燒金紙也沒用,。”還拿椅子追打他,,他也拿椅子反擊,,之后他逃離現(xiàn)場,哥哥大喊追出,,說不會把財產(chǎn)給他,。
后來他跑到靈堂附近的護欄站著休息,哥哥卻開車從后面撞他的后腰椎,,他連滾帶爬受傷躺在地上,,右腕挫傷、左膝挫傷,、兩上肢及兩下肢多處開放性傷口,,哥哥肇事后即開車離開現(xiàn)場。他提出告訴,。
法官認為,,2兄弟都年過半百,卻不思理性解決2人紛爭,,不顧兄弟親情,,又無視母喪期間即起爭執(zhí),哥哥僅因細故就開車撞倒弟弟成傷,,實在欠缺法律觀念,,于情于法皆不可取,犯后又飾詞狡辯,,毫無悔意,。
但考量加害人曾經(jīng)腎臟移植手術(shù),,又有3歲幼女要照顧、家庭狀況勉強,,將他依傷害罪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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