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唐慧就是撫慰所有的受害者
www.fjnet.cn?2013-07-03 08:43? 李星文?來源:北京青年報 我來說兩句
對勞教制度進行深入而重大的改革,,已在官方和民間達成共識,各地陸續(xù)出現(xiàn)一些類似于“對涉嫌纏訪鬧訪,、丑化領(lǐng)導人形象等行為的勞教審批統(tǒng)一停止”的探索,,而全國一盤棋的改革舉措也在醞釀之中。我們期待唐慧案成為破除非法勞教進程中的轉(zhuǎn)折性事件,,也期待著勞教制度“不審而可以長時間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重大弊端徹底革除。 7月2日,,唐慧訴永州市勞教委行政賠償一案二審,,在位于長沙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庭審完畢。庭審三大爭議點為:永州勞教委對唐慧不予賠償是否有法律依據(jù),;若違法,,賠償范圍和數(shù)額問題,;一審認定的事實和程序是否錯誤。在經(jīng)過3小時庭審以及半小時的合議庭合議后,,主審法官宣布將擇日宣判,。(7月3日《北京青年報》) 說是庭審三大焦點,實際上關(guān)鍵在于第一點:永州市勞教委對唐慧不予賠償是否有法律依據(jù),。而勞教委是否應該對唐慧進行賠償,,則取決于永州市勞教委去年8月將唐慧送進勞教所的做法是對是錯。事實上,,在唐慧提出復議申請后,,湖南省勞教委隨后即撤銷了這一勞教決定。現(xiàn)在,,永州勞教委一口咬定:即使湖南勞教委撤銷了勞教決定,,但并沒有認定他們的勞教行為不合法。這就有些奇怪了:在勞教合法和勞教不合法之間,,只能有一個正確的選項,。既然勞教決定已經(jīng)被撤銷,就證明對唐慧實施強制勞教的行為是錯誤的,,怎么可能勞教的決定是錯誤的,,而行為是正確的?在關(guān)乎公民合法權(quán)利的大是大非問題上玩弄文字游戲,,永州市勞教委的做法是非常不明智的,。 唐慧作為一個身遭嚴重戕害的幼女的媽媽,在經(jīng)歷了旁人難以想象的刁難和煎熬后,,才將女兒救回,,才有機會向作惡者討回公道。當正義來臨的腳步蹣跚,,司法不公的陰影若隱若現(xiàn),,她當然有理由按照信訪條例進行上訪。我們知道,,并不是每一個有理有據(jù)的上訪者,,都能一帆風順地求得問題的解決,遭受打擊和磨難是上訪者的家常便飯,。當唐慧在艱辛的上訪路上屢遭挫折后,,即使她有攔車和發(fā)傳單的行為,也是一種意圖求得關(guān)注的合法抗爭,。設身處地想一下,,假使唐慧在“正常”框架內(nèi)奔波無功,,她除了選擇更引人注目的做法以突破阻力,,還能有什么別的有效選擇,?難道要她乖乖地回家,坐等正確的裁定從天而降嗎,?永州勞教委以“嚴重擾亂了單位秩序和社會秩序,,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為由對唐慧處以勞教,根本就是一個錯誤的決定,。他們將身負冤情的唐慧送去勞教,,才是“嚴重破壞了公權(quán)機關(guān)的公信力,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 永州勞教委決定不予唐慧國家賠償,,可是又曾尋求“私了”,答應“從人文關(guān)懷的角度出發(fā),,給予10萬元的救助”,。因為不肯出具書面道歉,永州勞教委的提議被唐慧拒絕,。而在法庭上,,勞教委雖然仍堅稱“勞教行為無過錯”,但同時也表示:愿意放下姿態(tài)進行賠償,。想以不明不白的“救助”款了結(jié)訴訟,,被拒是理所當然的。但如果真的肯“放下姿態(tài)”,,官司的調(diào)解或許又出現(xiàn)了一線轉(zhuǎn)機,。作為手握強制執(zhí)法權(quán)的一級組織,應該對民眾的痛楚感同身受,,也應該勇于承認過失,,為守法踐法率先垂范。我們希望永州勞教委能拿出胸懷和誠意,,依法賠償求得當事人的諒解,。 唐慧案去年浮出水面后,公眾一方面關(guān)注其如何沉冤得雪,,另一方面也在觀察勞教制度何去何從?,F(xiàn)行勞教制度容易導致小過重罰和隨意限制人身自由的弊端,容易成為某些官員打壓上訪群眾的“私刑”,,已經(jīng)媒體深入討論和反復聲討,。對勞教制度進行深入而重大的改革,已在官方和民間達成共識,,各地陸續(xù)出現(xiàn)一些類似于“對涉嫌纏訪鬧訪,、丑化領(lǐng)導人形象等行為的勞教審批統(tǒng)一停止”的探索,而全國一盤棋的改革舉措也在醞釀之中。我們期待唐慧案成為破除非法勞教進程中的轉(zhuǎn)折性事件,,也期待著勞教制度“不審而可以長時間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重大弊端徹底革除。 |
- 責任編輯: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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