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建立名人藏品捐贈的接收機制
zs-bk.com?2013-05-14 10:32? 和靜鈞?來源:廣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近日,,央視《面對面》節(jié)目上,,香港著名影星成龍初次談到了把古建筑捐給了新加坡的來龍去脈,聞之令人唏噓,。在成龍4月4日微博上透露其收藏的4棟徽派木建筑捐贈給了新加坡科技設計大學,,并萌生了把剩下的其他古建筑藏品也要捐給他們的“沖動”之后,引來部分國民的錯愕,,網民也是罵聲一片,,指其背叛。 從法律角度上看,,成龍在民間收購普通居民廢棄的舊房屋,,并不涉及文物法干預的范疇,居民有處分自己財物的權利,,物權流轉于成龍之手,,成龍自然享有所有權人的權利,他愿捐贈給誰,,外人無權干涉,。 從節(jié)目中得知,成龍收藏之古建筑,,最初意愿捐出去的接收地是內地,,然而,多方打探,,確有內地多家房地產商熱情相邀,,并以讓地建房等條件相承諾,但他們多是出于“打影星的牌卻高價推銷商品房”的營銷之策,,對如何真正保護好古建筑及其弘揚文化方面,,并不感興趣,這令成龍大失所望。而新加坡大學“那種保存,、維修,、電腦掃描,人家真當成寶”,,這使成龍相信新加坡“會保存到永遠,,他們會保存得很好,我對他們有信心”,。成龍發(fā)微博之意,,事實上就是讓內地看到了實實在在的差距。 成龍捐贈古建筑之波折,,令人深思,。彈丸之地新加坡都能接收四棟古建筑,內地全部接收,,應該沒有問題,。這個“沒有問題”的問題,最終成為令人遺憾的問題,,關鍵是內地并沒有一套適合于接收名人藏品捐贈的接收制度,。 名人藏品,不論是否為“文物”,,其所有權人的名人甚至巨星因素,,注定給其藏品也具備在名人過世后的“文物價值”,更何況成龍收藏的是不可再生的古修筑,,其文化價值也需要保護性搶救,。海外公益社團在保護古文化方面起主力軍作用,而在內地,,公益社團尚處于發(fā)育的初級階段,,而商業(yè)社團則功利性強,投機味重,,在無利可圖時會抽身而逃,,造成這些名人藏品的不可修復之損失。假如在這些初級階段,,地方政府不主動牽手與扶持,,成龍這些看上去破舊不堪的藏品,真的是在內地“捐不出去”,。 近年來,,海內外華人涌現了一股給祖國捐贈其珍貴藏品的熱潮,對于易收藏的字畫和小型體積的文物或非文物藏品,,內地博物館依照傳統(tǒng)機制予以收藏,,而對于大體積的,、維修成本巨大的捐贈品,找到一個識貨的婆家,,還真不是一件易事,。一套有效和靈活的名人藏品的接收機制,能有效地貫徹捐贈者的意愿,,也可以在這類藏品接收環(huán)節(jié)中發(fā)揮信息溝通,、遴選接收申請人等作用。例如,,假如這類古建筑與文化古城成功牽手,,或與文化主題的大型公益性公園牽手,這類“復活”的古建筑就能創(chuàng)造應有的社會價值,。 所以,成龍之捐贈,,應該引出如何對名人藏品制度性接收機制的問題,。 和靜鈞(西南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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