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幼女,讓他變“公公”,!
zs-bk.com?2013-05-14 10:30? 連海平?來源:廣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5月8日,,海南省萬寧市后郎小學6名就讀6年級的小學女生集體失蹤,,引起老師和家長極度恐慌,昨天記者獲悉,,原來該6名小學女生被萬寧市第二小學校長陳某鵬及萬寧市一政府單位職員小忠分別帶走開房,,目前校長陳某鵬二人已經被警方刑拘。 身為小學校長與政府單位職員,,兩人居然將6名6年級女生帶去開房,。不怕法律,也不怕報應,,一些人要是瘋狂起來真是枉為靈長類動物之名,。猥褻甚至強奸幼女的公職人員是有,,但像這兩位的還是極為罕見。 在許多國家,,強奸或猥褻未成年人都被視為泯滅人性的嚴重罪行,,予以嚴懲。在元代,,按《元史·刑法志》記載,,強奸十歲以下的幼女,處以死刑,,不能用贖金抵罪,,即便幼女“自愿”,也以強奸幼女罪論處,,殺頭?,F行的刑法,雖然奸淫幼女也是從重處罰,,最高可判死刑,,但同時又多了一條“嫖宿幼女罪”,這條罪最高可判15年有期徒刑,,許多天良喪盡的“幼齒控”正是利用了這個法律漏洞遁逃罪責,,獲得輕判。 對于一些人來說,,罰款與有期徒刑根本不足以讓他們懼怕,,即使坐牢,過一段時間弄個“保外就醫(yī)”又晃晃悠悠的出來了,。除了大刑伺候,,對這些禽獸不如的東西,是否可以考慮“去勢”,,沒收他們的“作案工具”,讓他們與“李公公”為伍,?可以相信,,對于那些腦袋長在臍下三寸、大頭聽從小頭指揮的男人來說,,沒有什么比這個懲罰更嚇人,。在韓國、德國,,這類罪犯甚至會遭到化學閹割,,以免日后再犯,我們也可以學學人家,,強奸幼女的,,“去勢”,!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事后懲治辦法可以借鑒,。譬如美國,,為避免有犯罪前科者出獄后繼續(xù)危害社會,強奸犯出獄后,,他所在社區(qū)的警方還會對外公布其照片,、住址、外貌特征等個人信息,,提醒公眾留意防范,。如果這個人想要搬家的話,每到一個地方都必須先到當地的警方備案,。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美國警方還嘗試采用GPS手環(huán)或腳環(huán)來追蹤出獄強奸犯的行蹤。 這也是一個好辦法,,對于這種人渣,,就是要讓他們無所遁形,走到哪臭到哪,,除非移民到火星,。 (連海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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