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冤獄須讓“神探”走下神壇
zs-bk.com?2013-04-03 06:43? 王琳?來源:京華時報 我來說兩句
對于冤獄的善后,平反是第一位的,。但平反并不能替代責任追究,。在冤獄的預防上,問責甚至比起平反更重要,。 安徽張氏叔侄冤案所引發(fā)的輿論聚焦仍在持續(xù),,“女神探”聶海芬成了媒體關注的新焦點人物。曾有媒體報道稱:“經(jīng)她審核把關的重特大惡性案件,,移送起訴后無一起冤假錯案”,。而隨著張氏叔侄的冤情昭告天下時,,聶海芬這個曾經(jīng)的“神話”已轟然坍塌。 當然,,“女神探”聶海芬其實不是一個人,。冤獄的形成,偵查只是第一步,,往下還有審查起訴,、法庭審理、法庭判決等等,。在整個刑事司法流程中,,只要某一個環(huán)節(jié)能依法把住證據(jù)關,冤獄就能最大限度地避免,。然而,,在“公檢法”流水作業(yè)模式之下,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常被化成了“只講配合不講制約”,。可以說,,一個“女神探”的背后,,還潛伏著一批“神探”——他們本應堅守自己的裁判官或監(jiān)督者身份,卻又自甘“偵查官”,,而對業(yè)已發(fā)生的非法偵查行為視而不見或有意忽略,。 據(jù)兩位蒙冤者披露,所謂的“神探”辦案手法就是赤裸裸的刑訊,,毫無正當程序可言。張氏叔侄二人定罪的依據(jù)也僅僅是依靠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并沒有其它客觀有力的證據(jù),,尤其是物證。由此看來,,張氏叔侄的冤案并非某位辦案人員的疏忽,,而是整個司法制約機制的失敗。 值得關注的還有,,應對此冤獄承擔責任的辦案人員似乎都處于“神隱”狀態(tài),。多家媒體都報道了“女神探”至今仍無法聯(lián)系的消息。而另一方面,,在做出無罪判決后,,浙江省高院副院長現(xiàn)場向張氏叔侄鞠躬道歉。3月28日晚,,浙江省公安廳針對張氏叔侄錯案作出表態(tài):向當事人及家屬致歉,,并表示要調(diào)查公安在案件中的相關執(zhí)法問題,。這些道歉,無一不是“組織”出面,,我們并沒有看到基于職業(yè)道德或良心發(fā)現(xiàn)的個人擔責,。“良心”的缺失,,使得冤獄的避免仍然無期,。 張氏冤案能在沒有“被害者出現(xiàn)”、“真兇自首”的情況下,,經(jīng)再審程序得以昭雪也算是法治進步的一種體現(xiàn),。對于冤獄的善后,平反是第一位的,,這毫無疑問,。但平反并不能替代責任追究。在冤獄的預防上,,問責甚至比起平反更重要,。 這里的問責,不僅指向他律的司法問責,,也指向自律的道德問責,。當然,這里所說的“問責”,,也包括輿論本身,。沒有獨立調(diào)查,而偏聽偏信公安司法機關的單方陳述,,這并不是新聞專業(yè)主義,。獨立的輿論其實也是預防并揭穿冤獄的有力武器。有了這些反思,,降低冤獄的發(fā)生才不至于高高在上,,淪為“神仙話語”。 本報特約評論員王琳 |
- 責任編輯:唐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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