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審批制度改革帶著社會組織“游泳”
www.fjnet.cn?2012-12-17 10:42? 李光金?來源:廣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全市共注冊有657個社團,,其中近400個是由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組建或由其現職,、退休人員擔任領導職務,,某區(qū)71個社團中有30個的法定代表人為現職國家公務員……14日,,市政協(xié)就“培育發(fā)展廣州社會組織”召開專題協(xié)商會,市民政局在會上表示,,全市三分之二的社會團體充當著部分行政機關“二政府”角色,。 近幾年,為培育扶持社會組織發(fā)展,,廣州在政策層面多有支持,,特別是今年在注冊等關鍵問題上“敢啃硬骨頭”,社會組織登記量增長率高達65%,,超過省本級增長率近20%,。但是,有的社會組織“換面子不換里子,,換牌子不換主子”的情況確實仍然存在,。 “物理變化”正在發(fā)生,要想促成“化學變化”,,終要靠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社會組織發(fā)展就是鏡中之花,,習慣站在“干岸”上的社會組織只有在游泳中才能學會游泳,,“嗆水”、“交學費”都是正常的,。這就要求,,相關部門不應只轉移一些“跑腿”的工作,而要把某些行政審批權交給社會組織,;不能只轉移一些瑣碎的,、輔助性的事情,而應劃清界限,,能轉移的必須轉,。目前,,全省在行政審批制度方面開始了新一輪改革,職能轉移了多少,,轉移是否徹底,,也應該成為考核相關部門工作的主要標準,迫使其由“被動放權”改為“主動放權”,。 尤其是針對“養(yǎng)老俱樂部”問題,,“老社團老辦法、新社團新辦法”或許是一條比較合理的現實路徑,。有關部門不妨出臺規(guī)定,,其一,新社團審批要“嚴進”,,如果提請注冊,,必須完全“去官化”,法定代表人不能再有官方背景,;其二,,老社團年檢要“嚴出”,去行政化應該設立“紅線”,,如果無法達標,,必須“亮燈”限期整改。 同時,,打鐵還需自身硬,。政府放得下,是否接得起,?社會組織要承擔起轉移過來的任務,,甚至主動“摘桃子”,還得靠實力,。是否有完整的架構,,是否有規(guī)范的財務流程,是否能提供更專業(yè)的服務,,都需要社會組織自我檢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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