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運民權與憲法適用息息相關
www.fjnet.cn?2012-12-17 08:38? 王 琳?來源:京華時報 我來說兩句
對于公權力的行使者來說,憲法的適用意味著一種工作方式,。對于公民來說,,憲法的適用更多意味著一種生活方式。 今年是現(xiàn)行憲法頒行30周年,,社會各界舉行了各種形式的紀念活動,。一段時間以來,我們聽到最多的,,離不開這兩句話: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正如習近平總書記講話中所指出的,,“憲法與國家前途,、人民命運息息相關”。 也正因為憲法的“根本大法”地位,,決定了其具有最大的原則性和概括性,。這又讓一些公眾感到,憲法雖然是最重要的法,,卻是高高在上的法,,是離日常工作和生活最遠的法。憲法的確是萬法之母,,有著高高在上的尊崇,。但憲法首先是一部“法”,它必須被適用,,也理當可親近,。 對公權者意味著一種工作方式 對于公權力的行使者來說,憲法的適用意味著一種工作方式,。這種工作方式強調(diào)運用法治思維來治國理政,。憲法規(guī)定,,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國家只是權力的行使者,,法無授權即無權力,。可以說,,依法治國的核心就是依憲治國,,依憲治國的關鍵就是依憲治權。憲法首先是執(zhí)政者的行動指南,。在“民以吏為師”的傳統(tǒng)根深蒂固的國度,,政府對憲法的態(tài)度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憲法的命運。 然而當前仍有一些手持公權者,,唯上不唯法,。他們與社會公眾對憲法和法治的熱情形成了強烈的反差。如有些基層領導信奉“搞定就是穩(wěn)定,,擺平就是水平,,不出事就是有本事”,法里法外的手段都用到了極致,,哪怕只是暫時的穩(wěn)定和暫時的不出事,。因此十八大報告特別強調(diào),“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边@既是對憲法精神的再宣示,也是對公權力行使者的鄭重告誡,。 對公民意味著一種生活方式 對于公民來說,,憲法的適用更多意味著一種生活方式。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憲法的核心內(nèi)容,。權利是權力的基礎,,權力又是權利的保障。公民權利并不是國家或政府的恩賜,,而是公權力存在的合法性依據(jù),。因而公權力的存在和行使,既應以尊重和保障公民權利為出發(fā)點,,又應以此為歸宿,。減少公眾對憲法的疏離感,第一要務就是得讓公眾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上,,切實感受到憲法的生命,。 列寧曾說,,憲法是一張寫著公民權利的紙。但憲法又不能僅僅如此,。一方面,,當權益遭受國家權力不法侵犯時,,公民應具有運用憲法和法律維權的意識,。另一方面,憲法也應當在具體的適用中成為每個公民享有權利,、履行義務的根本保證,。憲法面前人人平等,權利面前同樣人人平等,。每個公民都有追求權利的自由,,都應該為享有權利而奮斗,同時又應享受司法對于權利被侵犯的有效救濟,。權利無保障的地方,,就沒有憲法。 憲法意識并不是天生就有的,。它需要播種,,也需要培育。憲法與公權力的運行方式和公民的生活方式也都息息相關,。每個人對于憲法的維護都有一份責任,,也都是一份義務。單個公民權利的維護與實現(xiàn),,實則昭示了國家前途與人民命運,。只有人人起來知憲、守憲,、維憲,、護憲,憲法的生命之光才能照亮中國前進的道路,。 本報特約評論員王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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