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民意的境界
zs-bk.com?2012-10-30 07:30? 大 林?來源:長江日報 我來說兩句
過去的這個雙休日,,寧波市部分市民和相關政府部門都很忙:因反對當地化工廠擴建,民眾表達反對意見,;黨政主要領導周六晚上召開座談會,,當面聽取群眾意見。 讓人欣慰的是,,大家都沒白忙活一場,,事態(tài)正朝好的方向發(fā)展。市委書記王耀忠公開表態(tài):一切發(fā)展的目的都是為了人民,,政府會把生態(tài)環(huán)境問題,,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寧波市政府官方微博更是明確宣布:寧波經與項目投資方研究決定,,(1)堅決不上PX項目,;(2)煉化一體化項目前期工作停止推進,再作科學論證,。 事件的起因,,是中石化旗下一公司擬在寧波鎮(zhèn)海區(qū)擴建化工廠,而擴建或與增加PX產能有關,。我們只需了解,,事件產生于這樣一個大的產業(yè)背景之上:作為重要化工原料的PX(對二甲苯),目前正處于價格持續(xù)高企的黃金期,。地方政府與企業(yè)樂于培植這棵“搖錢樹”,,是不難理解的。問題在于,,如此利益考量坐標,,與當地民眾利益訴求不在一個界面之內,,他們更在乎、更憂慮的是PX可能導致生態(tài)環(huán)境隱患,,而非PX可觀的經濟效益,、可以預估的地方財政效應。 當今環(huán)境群體性事件的頻繁出現,,是公民權利意識的覺醒,,更是對政府執(zhí)政理念、執(zhí)政水平的檢驗,。以為一個項目只要符合政府語境中的正當性,,只要匹配企業(yè)經營的自利性,就可以拍板上馬,,已成為過去時了,。寧波事件的演變證明,在環(huán)境問題上,,政府必須顧及民眾的心理感受,,必須考慮潛在的實際危害,必須尊重維護自身權益的民意訴求,。 一切發(fā)展都是為了人民,,一切項目都力求避免以污染環(huán)境為代價,是尊重民意的最高境界,。招商引資,,產業(yè)立項,不能僅僅唯大是舉,,唯利是圖,,更不能政績優(yōu)先于民生。一事當前,,首先應設身處地,,站在相關民眾的立場,想民之所想,,憂民之所憂,,懼民之所懼,避民之所避,。所謂執(zhí)政為民,,應指政府不僅有決策的權力,更應包含代表民意當好決策的把關人,,不讓顯有民生隱患的決策出臺,讓出臺的政策盡可能減少缺憾,、最大限度地造福于民,。 如果達不到這一境界,,那么,針對每一具體項目的立項上馬,,就應變閉門造車為開門納諫,,主動征求民意,尤其是傾聽關聯民眾的實際訴求,。政府的大局觀與當事群體的現實考慮能否溝通接軌,,專家認證能否有效消解當事居民的疑惑與憂慮,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政府是否積極主動,,是否真誠虛心,,是否將尊重民意作為項目建設的出發(fā)點與立足點,而非忽悠民意的“民主程序”,。 顯而易見,,寧波恰恰因為政府缺乏尊重民意的主動性而錯失與民眾溝通的良機,使一個產業(yè)項目釀成一個重大的環(huán)境事件,。盡管最終順應民意中止了項目推進,,避免了事態(tài)進一步惡化,但這種被動性的尊重民意,,已經對政府公信力造成不良影響,。如果問題解決在民眾表達抗議之前,事態(tài)的結局可能更溫馨,,更讓社會對政府因欽佩而信賴,。 不只是環(huán)境問題有此尊重民意的境界,任何涉及民生的決策與改革,,都會循此邏輯而呈現不同結局,。政府履責與公民維權,都應從中選擇正確的行為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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