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車不該是福利院的“形象代言”
zs-bk.com?2012-09-05 10:45? 佘宗明?來源:華西都市報 我來說兩句
更多觀點: 有網(wǎng)友曝,,去年,,合肥市兒童福利院花了四五十萬社會捐款,購買豪華奔馳車,,入戶上牌近一年,,始終閑置在車庫,偶爾使用,,也是供廳機關或局領導,。福利院院長回應是上級撥款,否認該車涉嫌公車私用,,稱其主要用來涉外招待,。 購豪車式的揮霍舉動,與指向救濟的慈善本質(zhì)似乎不搭調(diào),。正因如此,,福利院購奔馳,才會引起強勢圍觀,。伴著錯位感而來的,,是輿論質(zhì)疑:這輛豪車,在配置時,,是否挪用了善款,?它究竟是用在何處? 涉事福利院院長回應:購車是上級撥款,,該車并未涉嫌公車私用,。這個答復,與網(wǎng)帖內(nèi)容截然不同——挪用善款,,私用公車,,只是訛傳。如果院長所說屬實,那么,,強加給福利院的多項“罪名”系子虛烏有,。 當然,一面之詞,,難斷是非,。該福利院有無將善款挪用,或讓豪車成“領導特供”,,還需獨立調(diào)查,,還原真相。許多人的“疑罪從有”的推定傾向,,或許是先行臆斷,、情緒宣泄,并無實據(jù),。 能正視疑點,,值得肯定;但坦誠回應,,未必就能漂白過失,。就算福利院購豪車系上面撥款,依舊難逃責難:上級撥款的來源是納稅,,將撥款用作購車,,而不是濟貧扶弱,就有揮霍公帑之嫌,。這里面牽涉到的命題,,當仔細考量:慈善機構濫用公共資源,妥嗎,? 對福利院而言,,救濟資源供不應需,是不可回避的現(xiàn)實掣肘,。資金短缺,,也構成眼下的慈善“短板”。因而,,將錢用到所需處,是慈善機構應恪守的底線,。無論社會捐贈,、財政撥款,都屬于公共資源,,當投入到愛心救助中去,。如果是私人消費,哪怕是一擲千金,質(zhì)疑聲想必也不會涌來,。 而購買豪車,,顯然是資源錯置。奔馳車上牌近一年,,卻一直閑置,,偶爾使用,可見其使用率之低,。而“涉外招待”,,即便需要體面的待客方式,可在資源緊張,、弱者需要“救助”的情境下,,每筆公務支出,要學會算細賬,,也需更審慎的考量,。 作為兒童福利院,為孤兒,、殘廢兒童等提供生活保障,,改善其生活質(zhì)地,應是基本的職責,。哪怕有閑錢,,不妨多給孩子添置些生活學習用品,制造更好的成長環(huán)境,。善款不容挪用,,財政撥款也應用在“刀刃上”——購豪車之舉,偏離了慈善目的,,納稅人能答應么,? 豪車不該是福利院的“形象代言”。若公辦慈善機構失去了樸素氣質(zhì),,只顧擁抱起物質(zhì)享受,,以面子改善替代切實救濟,那么,,勢必有悖于慈善倫理,。福利院購豪車,之所以飽受詬病,,原因在于,,它并非在增加孩子的“福利”——這跟其資金來源是善款抑或財政撥款,關系不大,。 |
- 責任編輯: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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