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穩(wěn)的“標”和“本”
www.fjnet.cn?2012-07-20 09:15? 黃 星?來源:廣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在社會轉型期,更好實現和維護群眾權益,,不僅是社會進入穩(wěn)定發(fā)展快車道的“通行證”,,更是保證持續(xù)前行的“加油卡”。 一些矛盾問題發(fā)生了,,是僅僅治標,,以求一時之穩(wěn),還是標本兼治,,徹底化解矛盾,?這是兩種不同的工作思路。有些地方,,只看結果,,不講過程和方式,反而埋下了次生和連鎖反應的隱患,,甚至滋生出如“黑保安”公司的不法產業(yè)鏈,。另一方面,簡單地“用人民幣解決人民內部矛盾”,,“花錢買穩(wěn)定”看似很“省事兒”,卻會誤導民眾對維護合法權益做出錯誤的理解和預期,。這種解決矛盾問題的方式,,是“鋸箭桿”式療傷,病灶并未根除,。 一些影響穩(wěn)定的事情發(fā)生,,往往源于群眾的切身利益、現實利益受到侵害,。對于這種情況,,只有加強源頭治理,把不穩(wěn)定的“病根”挖出來,、去除掉,,才是長治久安之道。當然,,現實中也有這樣的情形:一些政策和措施因種種原因受到誤解,,甚至成為引發(fā)矛盾的導火索,。這種時候,我們的態(tài)度決不應是抱怨和委屈,,而要從自己的角度多加反思:這些政策和措施是否充分征求了群眾意見,?作為公正處置的第三方,在交通肇事或醫(yī)療糾紛中,,我們是否真正做到了耐心和有技巧地釋法和調解,?在維護和實現群眾權益時,只有把各種困難和問題估計得更充分一些,,把各項部署和措施考慮得更周密一些,,才能讓群眾又滿意又貼心。 維護穩(wěn)定的根本目的,,就是維護群眾根本利益,。認識到這一點,在化解矛盾問題的過程中,,就應該時時處處體現對群眾各項權益的尊重,。中央之所以一再強調公正、依法,、科學,、穩(wěn)妥處置,就是要求執(zhí)法者在維護公共秩序時,,首先保證自己有良好秩序,;捍衛(wèi)社會公正時,首先展示自己能處事公正,;打擊違法行為時,,首先嚴格自己依法守法。這樣的維穩(wěn),,才能最大限度維護群眾權益,,也才能成為群眾共識。 從甕安到孟連,,當初的“疑難雜癥”現在已經“藥到病除”,,并形成治理的經驗。各地的維穩(wěn)實踐探索告訴我們,,維護群眾權益是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先決條件,,維護穩(wěn)定的過程應成為維護權益的過程。(摘自昨日《人民日報》人民論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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