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醉死究竟算不算工傷
zs-bk.com?2012-06-27 17:07? 張洪泉?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今年3月15日晚,,吉安市公路管理局(以下簡稱吉安市公路局)行政辦公室主任尹飛宇因陪客醉酒當場死亡。隨著尹飛宇的去世,,坊間出現(xiàn)了關于他陪酒的許多傳聞,,稱他是陪領導喝酒喝死的。6月18日,,新法制報記者從知情人士及吉安市公路局下屬某單位獲悉,,今年5月,該局賠償給尹飛宇家屬75萬多元,。(6月26日大洋網) 從網上的信息來看,,目前對尹飛宇家屬是不是該得到75萬補償,有著較大的爭議,。本人認為,,如果尹飛宇的死亡是工傷,其家屬就可以得到這筆賠償金,。而尹飛宇究竟算不算工傷,,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按常規(guī)說,,尹飛宇是公路局行政辦公室主任,,接待是其主要工作,而陪酒則是其工作的一部分,;在因公陪酒過程中,,如果受到傷害或者死亡,應該算工傷,。而喝酒,,有接待和被接待之分,盡管接待和被接待只有一字之差,,但對于責任劃分上,,應該有明顯的區(qū)別。同樣是喝酒死亡,,如果是自己單位請別人,,本單位就要負全部責任;如果是被請,請客方就要負主要責任,。 如果真像公路局的一些人說的那樣“當晚與尹飛宇一起用餐的大多數(shù)都是女性,,根本沒有領導和兄弟單位客人在場?!焙染凭褪撬饺苏埧?,出現(xiàn)醉死的事情,死者和請客方都有一定的責任,,請客方也需要拿出一定的賠償金,,安慰死者家屬。當然,,如果真是中午因公飲酒過量,,晚上接著因私接待死亡,本單位多少也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 喝酒這東西,,人還是那些人,酒也是還是那些酒,,有很多時候,,究竟是因私還是因公,還真不太好界定,。但有一個辦法可以很簡單的區(qū)分開來,,那就是看誰最后來結賬。如果是私人結賬,,自然是私人請客,;如果是單位報銷,又怎么能記到個人頭上,? 總之,,公務員醉死究竟該不該賠償,就應該根據(jù)喝酒的性質和結賬方來確認,,并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認定賠償?shù)念~度,,至于賠多少則是另外一個問題。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10-08]現(xiàn)實版貴妃醉酒的權力丑態(tài)
- [ 08-15]不能讓代駕行業(yè)“醉酒”上路
- [ 06-30]“散伙飯”醉酒別成了庸俗的畢業(yè)記憶
- [ 05-31]沖動能作為孔令輝醉酒傷人的理由嗎,?
- [ 11-12]“醉酒哥”行為藝術演繹浮躁現(xiàn)實
- [ 04-18]官員醉酒死,,“白喝”惹的禍
- [ 03-29]代表建議在《刑法》中增加“醉酒駕駛機動車罪”
- [ 03-29]最高法統(tǒng)一醉酒駕車案件審理裁判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