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刻吸取“7·23”事故教訓,迅速穩(wěn)定鐵路運輸安全局面,,鐵道部政治部組織部昨日下發(fā)通知,,要求年底前無違章、無違紀,、無事故,。(25日《新京報》)
“7·23”事故奪走了數(shù)十條同胞的生命,數(shù)百人受到傷殘的威脅,,成千上萬個家庭品嘗悲痛和悲傷,,13億多中國人民發(fā)出疑問:高鐵如何保安全,。尤其是動車追尾事故中最后一名被救出的傷員小伊伊雖然暫時無需截肢,但左小腿預后情況不容樂觀,,要恢復到正常肢體功能可能性甚小,,牽動著國人脆弱的神經(jīng),更拷問鐵路部門的公信力,。
有鑒于此,鐵道部下發(fā)通知,,要求年底前無違章,、無違紀、無事故,。鐵道部這一做法,,首先應該肯定,不僅亡羊補牢,,而且緊急行動,,把廣大乘客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但仍有兩個疑問解不開,,還想有勞鐵道部做個解釋,。
鐵道部要求的“前兩無”應該能做到,而且必須做到,,因為事在人為,。但要做到“第三無”很難說,“無事故”不是鐵道部想象的,,誰都不想“有事故”,。有的事故是人為原因造成,有的事故卻是客觀因素所致,,不以人的意志為轉(zhuǎn)移,,是包括鐵道部和所有黨員職工無法預料的。所以,,要求年底前無事故,,就如同逼公雞下蛋。鐵道部只能說:要求年底前無人為因素造成的事故,,而對因客觀因素造成的事故要把損失減到最低程度,。或許,,這才是最科學的通知,、最切合實際的要求。
鐵道部要求年底前無事故,,試想,,如果年底前由于客觀原因出了事故呢,?而且事故也處理得非常好,難道也要拿黨員職工問罪,?鐵道部就憑一個通知而把責任一推三六九,?如果這樣,這不僅是逼公雞下蛋,,而且是鐵道部推卸責任,。
不是對鐵道部的通知有意見,而是對鐵道部不從實際出發(fā)的做法有意見,。無論每個一線黨支部和黨員作出公開承諾也好,還是通過舉行公開承諾儀式和公示欄公示等方式接受職工群眾監(jiān)督也好,,無疑都難以抗拒“客觀事故”。鐵道部的通知沒有以人為本,,“要求年底前無事故”要求黨員承諾保證,,請問鐵道部的領(lǐng)導能保證嗎?如果不能,,通知也好,承諾也好,,監(jiān)督也好,都是一種形式而已,。
此外,,鐵道部要求年底前無違章,、無違紀、無事故,,是否年底之后就可以違章違紀而出事故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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