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宣布正式竣工的安徽蕪湖市三山區(qū)疏港大道位,,現交工已經三個月了,,路上行人不斷,,但是,該大道卻問題層出不窮,,隱患也隨之接踵而來,。路中間規(guī)劃修建寬不到半米,,長三、四米,,高三十公分的花壇與路兩邊的無蓋陰井等存在很大的缺陷,。據周邊村民反應,,夜間經此路段時,不但路燈沒有開,,而且花壇兩邊未設任何警示提醒,,路過行人經過時經常發(fā)生事故。2011年4月24日晚,,年僅28歲的馬用民獨自騎摩托車途經蔬港大道時,,被地面上預建花壇的坑奪去了生命,家屬多次找到相關責任部門,,希望討回一個合理的說法,,然而責任部門領導卻上演了一出“躲貓貓”,。(2011年5月13日信息報)
一條公路能在未修建完的前提下交工,,并由此引發(fā)的事故不斷。這種問題公路是怎么竣工的,?這條問題公路是怎么通過驗收的,?新聞中指出,路中間修建的花壇和路兩邊的無蓋陰井是馬路殺手,,再加上這條公路至今路燈不開,,也是造成事故多發(fā)的原因,。就是這樣一條問題公路,,當地的政府和交通部門視而不見,任由其為禍百姓,,并在受害者的家屬找到相關部門時,,搞集體失蹤,,跟受害者家屬玩起了“躲貓貓”,真叫當地的百姓齒冷,,也讓看到的人心寒,。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正案第三十二條明確指出:施工作業(yè)單位應當在經批準的路段和時間內施工作業(yè),并在距離施工作業(yè)地點來車方向安全距離處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采取防護措施,;施工作業(yè)完畢,應當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礙物,,消除安全隱患,,經道路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驗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復通行,。對未中斷交通的施工作業(yè)道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交通安全監(jiān)督檢查,,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筆者的家鄉(xiāng)是一個小鎮(zhèn),這里在去年的時候國家為小鎮(zhèn)投入4個億的資金維修城市道路,,但等到道路整修完成后,,筆者發(fā)現主干道上僅僅鋪上不到2CM的柏油路面。到現在還沒到一年的時間,,這條主干道已經是露出以前的地面,,而每當車開過時,總是卷起路上被壓后產生的石子,,路邊的行人有的躲閃不及,,便被石子打到。這還不算什么,,最主要的問題是主干道中間的護欄被拿掉,。道路雖然看起來很寬,但交通隱患加大,,道路兩邊由于設置成臨時停車場,,沒有了非機動車道,致使騎自行車的人只能跟機動車搶道,,或者是上人行道,。但人行道由于去年的整修被縮小,這就造成了自行車跟行人搶行,,在機動車里繞空行走的局面,。由此引發(fā)了多起交通事故,就在去年冬天,,鎮(zhèn)里的居民找到市政府,,要求在馬路中間用圍欄隔開,,但遭到政府領導的拒絕,,原因就是,,這樣的道路是城市建設的必需。也就是這個被領導稱作是城市形象的主干道,,機動車隨意轉向,,挑頭,自行車穿插在機動車中,,行人橫穿街道,,不走人行道。從撤掉護欄到現在,,每天都有車禍發(fā)生,。去年冬天的時候,因為路燈沒有修好,,晚上連發(fā)幾次交通肇事,,當晚就死亡兩個人,一個月這條路上就喪失了十多條人命,。這條安全隱患的道路,,在政府的政績簿上添的卻是城市發(fā)展,人民安心的道路,。
安徽蕪湖的問題公路暴露出的疑點眾多,,但最大的弊病就是百姓的人身安全。無蓋的陰井就設在非機動車的道路上,,看著這一個個的天坑,,深度達到了十幾米,就算白天出行,,躲避不及時都容易出事,,更何況是夜晚。這樣的道路為何就能竣工,,當初是怎么驗收的,?為什么還未完成的道路就要通行,為什么在非機動車道和花壇都沒整修好的前提下提前通行,。在事故頻發(fā)后,,才想到人民的安危,這樣的政府還要來何用,?被“黑洞”吞噬的生命由誰來買單,?死者家屬如何維權?誰會為死者及其家屬的不平主持公道,?種種疑問,,值得相關部門和單位深思,!在各級政府群力打造和諧社會的今天,這種相互推諉的辦公方式,,不僅僅是對“為人民服務”的褻瀆,,更是對政府公信力的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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