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龍池的事發(fā)出租房 東南網(wǎng)4月19日(海峽導報記者 王龍祥 文/圖)女子寫“血書”、報警,稱其遭到強奸,。不料,,經(jīng)民警調查后發(fā)現(xiàn)女子疑似謊報警情。最終,,女子才交代,自己是為了拿回嫖資才出此下策。昨日上午,,漳州臺商投資區(qū)公安分局刑偵大隊的經(jīng)辦民警王警官向導報記者介紹了該案案情。 小英,,今年21歲,,河南人;阿湯,,今年34歲,,漳州云霄人。 4月16日早上8時許,,該分局角美派出所接到報警,,當事女子小英稱其被男子阿湯強奸,現(xiàn)在還在阿湯的住處——龍池一出租房7樓,。 警方調查過程中,,小英告訴民警,16日凌晨2時許,,阿湯通過微信找到她,,稱要“包夜”,她答應了阿湯的要求,“說好1000元,,只陪他聊天到天亮,,他答應了”。來到阿湯的住處后,,小英提出先給300元“見面費”,,但阿湯說到時一起給。結果,,進屋后,,阿湯就強行與其發(fā)生了性關系。 等到早上,,小英趁阿湯還在熟睡時,,用刀割破手指,在一張紙條上寫上“SOS7”字樣,,從7樓的窗口丟出去,。因怕紙條沒人撿,小英又在一元紙幣上,,寫了“報警”,、“SOS7”等字樣。之后,,她又跑到樓下,,請求保安幫忙報警。 然而,,經(jīng)過現(xiàn)場勘查和詢問,,民警發(fā)現(xiàn),涉事雙方的說法有部分出入,,而且案發(fā)現(xiàn)場沒有任何搏斗的跡象,,小英的身上也沒有傷痕。 在警方的一再詢問下,,小英才最終承認,,自己并不是被強奸了,也不是做微商的,,而是“坐臺小姐”,。當時由于雙方協(xié)商好1000元嫖資,但到第二天早上,,阿湯仍然不肯支付,小英才報警謊稱被強奸了,。 目前,,小英因涉嫌賣淫和惡意誣告,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20日,;阿湯因嫖娼,,被處以行政拘留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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