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婦女報記者 姚鵬 3月1日,,中國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實施,這一法律的出臺,,彌補了反家暴在立法上的空白,,順應了尊重和保障人權、促進家庭和諧和社會文明進步的要求,,為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依據,。從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一月以來的情況看,施行首日,,北京即發(fā)出了首個“人身保護令”,,之后,江蘇,、浙江,、山東等地法院也都發(fā)出了“人身保護令”。 然而,,就在反家暴法得到執(zhí)行和落實的同時,,家庭暴力事件也仍在各地頻頻發(fā)生。 4月4日,,陜西漢中市11歲的女孩雯雯被父親連續(xù)毆打2小時后昏厥,,不治身亡。雯雯父母離異,。平時父親對雯雯要求嚴格,,經常對雯雯打罵、罰跪,、罰站,。在近一年多時間里,鄰居,、小區(qū)物業(yè),、老師和學校,都曾對雯雯的父母進行勸說,,但并無收效,。雯雯就讀小學的校長表示,因為是家長“教育問題”,,所以雖多次發(fā)現(xiàn)雯雯臉上身上有傷,,學校也并未報警。老師也認為這是“家里發(fā)生的事情,,外人也沒有辦法干涉”,。之前小區(qū)物業(yè)人員還想到去社區(qū)舉報,沒想到還沒去,,雯雯就出事了,。 4月6日,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杭錦旗一小區(qū)內發(fā)生一起命案,,身為公務員的丈夫金柱將妻子紅梅活活打死,。目前金柱已因涉嫌故意傷害被刑事拘留,。紅梅的家人曾多次勸她離婚,但紅梅有很多牽掛和顧慮,。紅梅的家屬表示,,金柱喜歡喝酒,喝多了就打老婆,,經常懷疑妻子對他不忠,。事發(fā)當天家暴的起因僅是因為前一天紅梅和單位的同事一起吃飯,引起丈夫的不滿,,并且那天二人的孩子小布(化名)還親眼看到了紅梅被家暴的過程,。 …… 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一月,家庭暴力事件為何依然頻頻發(fā)生,? 從家庭暴力的成因來看,,一些根深蒂固的傳統(tǒng)觀念起到了相當重要的作用。陜西漢中發(fā)生的11歲女孩被父親毆打致死的案例便充分說明了這一點,,學校不是沒有發(fā)現(xiàn)孩子遭受家庭暴力的跡象,,就是因為“家里發(fā)生的事情,外人也沒有辦法干涉”的觀念作祟,,以至于錯失了及時介入的機會,。 從家庭暴力行為本身看,它存在于家庭的內部,,出于家暴是“家務事”的錯誤認識,,以及“家丑不可外揚”的面子觀念,這直接導致了大量的家庭暴力事件長期不為人知,。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發(fā)揮出這部法律對于家庭暴力的預防作用? 首先自然是加大對于家暴案件的執(zhí)法力度,。執(zhí)法部門要真正地肩負起反家暴工作的責任與使命,各司其職,,嚴格依法辦事,,有效震懾、遏制惡性案件的發(fā)生,。 反家庭暴力法的出臺,,旗幟鮮明地表明了反對家庭暴力是國家、社會和每個家庭的共同責任,,體現(xiàn)了法律的宣示性,。在貫徹落實這部法律的過程中,也應當將法律的強制性和宣示性很好地結合起來,。引導廣大家庭成員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特別要強調家暴不是“家務事”,,家庭更不是法外之地。 此外,,一部法律的實行,,不能僅靠某個部門單打獨斗。反對家庭暴力是一項綜合性的系統(tǒng)工程,,要真正把這部法律落到實處,,要建立一個多部門合作的協(xié)助制度,明確規(guī)定多機構合作機制,,同時要借助社會的力量,,切實做好救助潛在受害者、根除暴力土壤等工作,,不斷地完善綜合性的家暴應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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