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都市報10月9日訊(記者 俞志村 通訊員 陳維)“寶寶,,我們回家了,。”在豐澤公安分局北峰派出所里,,41歲的冉女士抱著兩歲的兒子,,喃喃地說著,。原來,冉女士的小女兒吳某妹為與母親一起過18歲的生日,,悄悄將同母異父的兩歲弟弟帶走,。在廈門、寧德,、泉州三地警方的努力下,,昨日凌晨1時許,冉女士與自己2歲的兒子團(tuán)圓,。
北峰派出所經(jīng)辦民警介紹,,冉女士是貴州人,她與前夫吳某生下2男2女,,并在10年前與吳某離婚,。冉女士后與老鄉(xiāng)騰先生結(jié)婚,并生下1個兒子,,今年2歲,。10月5日,冉女士與前夫所生的小女兒吳某妹,,從廈門到寧德蕉城找冉女士,。她稱10年未見面,非常想念母親,,今年10月19日是她的18歲生日,,想讓母親到廈門陪她過生日。冉女士說要照顧2歲的弟弟,,無法做到,。
吳某妹對此非常痛苦,于是,,她想,,如果將2歲的弟弟帶到廈門,母親便可和自己一起過生日,。10月6日,,吳某妹便趁其母親不注意,將其同母異父的2歲弟弟悄悄帶到廈門,。冉女士發(fā)現(xiàn)后,,當(dāng)日便向?qū)幍陆冻蔷綀缶Q,自己的小女兒拐走了自己的小兒子,。
7日傍晚,,警方偵查后,獲悉吳某妹暫住地在廈門,,但卻未在廈門發(fā)現(xiàn)吳某妹姐弟身影,。這時,,冉女士接到侄女吳某芬電話稱,冉女士2歲的兒子在泉州北峰,。原來,,吳某妹將其弟弟帶到廈門后,見到其26歲的姐姐吳某俊,。吳某俊了解到妹妹偷偷帶走弟弟一事后,,便將其弟弟帶到泉州北峰找吳某芬,并讓吳某芬立即與冉女士聯(lián)系,。昨日凌晨1時,,冉女士終于見到自己2歲的兒子。
經(jīng)辦民警稱,,吳某妹非常疼愛自己的弟弟,,在悄悄帶走弟弟的期間,她為弟弟洗澡,、買衣服,。因此,吳某妹的這一行為并非拐賣,,警方將對其進(jìn)行批評教育,。
- 2011-10-09賭徒母親唆使女兒勒索同學(xué)300萬并將其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