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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中婦女如何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zs-bk.com?2011-09-08 08:44? ?來源:找法網
我來說兩句
原告何女士與被告趙先生結婚五年來感情不合,,趙先生經常無緣無故找碴兒與妻子爭吵,。被告脾氣暴躁且品行低劣,特別是平日喜好酗酒,,喝醉后動不動就打罵原告,,揪著妻子的頭發(fā)往墻上撞。何女士稍作反抗便遭到更加兇狠的拳打腳踢,,他甚至耍酒瘋用木棍擊打何女士頭部,,用菜刀、椅子等砍砸原告,。致使原告多次昏倒在地,。由于被告惡習較深,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何女士遂尋求法律保護,。2008年10月,何女士以遭受家庭暴力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決其與丈夫趙先生離婚,,并索要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賠償近萬元,。法院審理后認為原被告婚姻關系和感情已經完全破裂,其責任完全在被告,,故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有關規(guī)定,,判決原告與被告解除婚姻關系,并對家庭財產和賠償損失問題作出公正處理,,依法維護了原告的合法權益,。
婦女在社會上特別是在婚姻關系中屬于弱勢群體,其合法權益理所當然應當?shù)玫接行ПU?。筆者建議,,婦女在婚后遭遇家庭暴力行為時千萬不能一味忍讓,應該及時采取積極有效的自我保護措施,。
家庭暴力中的受害人在丈夫施暴時,,可以采取以下五種途徑保護自己:
1、請求公安機關救助,,即撥打“110”請求出警,;
2,、請求住所地居委會或村委會進行勸阻;
3,、請求住所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予以調解,;
4、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施暴者予以行政處罰,,如果實施的暴力行為已構成犯罪,,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依法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責任,;如果造成的后果嚴重的,,如致人重傷,檢察機關應提起公訴,;
5,、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同時,,根據(jù)《婚姻法》規(guī)定,,實施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作為無過錯方的婦女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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