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聯(lián)合印發(fā)了《關于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改革的核心目標是農地入市,包括:探索健全程序規(guī)范,、補償合理,、保障多元的土地征收制度,同權同價,、流轉順暢,、收益共享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依法公平取得,、節(jié)約集約使用,、自愿有償退出的宅基地制度。 《意見》出臺,,標志著我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即將進入試點階段,。農村土地征收和入市,在市場決定資源配置和新型城鎮(zhèn)化背景下提出,意味著改革農地流轉制度具備了條件,,成為不可逆轉的大勢,。 改革之核心,其實就是讓廣大農地依附者,,在土地征收,、流轉過程中,獲得實際利益,。農地不再廉價,,不再是城市土地的“后備”,城市擴張,、土地開發(fā)等等,,不再能夠輕易獲取農地的“剪刀差”。直白地說,,農民不再是剝奪對象,。 幾乎成為慣常印象,但凡涉及農地征收,、開發(fā),,總是伴隨著一定的矛盾沖突。強拆,、上訪的新聞,,多半在農地上演。這固然有補償制度的問題,,法律上也需要強化規(guī)范,、保障手段,但根源上,,一個不具備“市場價格”的土地,,一群不具備市場議價能力的農民,注定得不到根本性的保障,。甚至,“補償”都是一個難聽的說法,,意味著農民騰出了土地只是一種貢獻,,土地開發(fā)、利用和增值的過程,,推而廣之,,發(fā)展的進程之中,他們被拋出在軌道之外,。農地改革,,是要從根本上改變這種現(xiàn)象。 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開展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這三項改革是重要任務。我們看到,,此次試點工作的內容已經從這三個方向展開了努力,,目標明確指向了建立城鄉(xiāng)統(tǒng)一的建設用地市場,讓農民分享城鎮(zhèn)化進程的土地增值收益,,對減少城鄉(xiāng)不公,,實現(xiàn)政府與農民、農村與城鎮(zhèn)發(fā)展的共贏無疑有重要意義,,值得肯定,。 必須明確,農村土地制度的根本是明確與保障農民的權益,,從根本上說,,土地流轉不流轉,征收不征收,,什么價格,,多長時間,應該由農民說了算,。如果因為城鎮(zhèn)化的要求,,農民出讓了原本自己使用的土地,那他們必須成為這個過程的受益者,,也理應在這個過程中獲得足夠成為新城鎮(zhèn)人口的原始資本,,這才是一種健康的城鎮(zhèn)化模式,改革的公平性和正當性也才能彰顯,。 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問題提出由來已久,,但久未突破,核心原因在于土地產權界定模糊?,F(xiàn)行政策下,,“集體”為農村土地所有權主體,,但使用權一向不清晰,,使用權與產權的關系缺乏說明,,一些地方政府搞土地開發(fā),,由此失去了權力限制和約束,,帶來土地流轉隨意,、土地價值低估和補償標準過低等農民利益受損的現(xiàn)象,。 農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其提出多年但難有突破背后的復雜性需要認真研究且重視,。但清晰界定主體權利,、并規(guī)范主體行為,,是基礎,,是前提,,尊重農民的個體訴求,,保障農民的土地權利,,促進并彰顯城鄉(xiāng)公平,,是不應違背的初心,,改革的核心目的須臾不能忘記。 |
相關閱讀:
- [ 01-05]推進土地流轉須因地制宜
- [ 12-22]為何要劃出農村土地的三條紅線
- [ 11-05]土地財政不除,“土地揮霍癥”難抑
- [ 10-23]土地流轉應循序漸進
- [ 09-25]鏟除土地腐敗需制度擲地有聲
- [ 09-02]土地出讓金不應是一筆糊涂賬
- [ 09-02]土地出讓金不能成信息公開“盲區(qū)”
- [ 08-29]土地財政“摸家底”倒逼經濟轉型
打印 | 收藏 | 發(fā)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互聯(lián)網視聽節(jié)目服務/移動互聯(lián)網視聽節(jié)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jié)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lián)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yè)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chuàng)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yè)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yè)道德監(jiān)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