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共決策當以人為本,。這個“人”,不單指少數富人,,更有廣大中低收入人群,。簡單封殺電動自行車不能讓人信服,以行政手段強迫單方付出代價并不公正,?!?/p> 近日,《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引起熱議,?!稐l例》對非機動車和摩托車首次做出“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等規(guī)定,。對此,,當地部分依賴電動自行車生活、工作的人群明確表示反對,,甚至有快遞員稱如果“禁電”將立刻辭職,。 “禁止電動自行車”,廣州不是第一次提,。早在2006年11月,,廣州就曾“禁電”,引起社會強烈反彈,,連電動自行車行業(yè)協(xié)會也發(fā)聲表示反對“簡單封殺”,。結果是既沒禁止,也沒放行,,就這么拖著,,一直拖到了今天。如果說當時的條件不成熟,,8年后的今天,,封殺電動自行車的時機就到了嗎? 暫且不說法理上有無漏洞,,僅從公眾權利,、民生與城市交通層面,簡單封殺電動自行車就難以服眾,。道路資源是城市公共資源,,應該滿足不同層次群眾的出行需求,私家車可以使用,,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行人都應該分得一定的路權,,這才算公平合理。早在1998年3月,,廣州就全面停止核發(fā)市區(qū)(舊8區(qū))摩托車號牌,,16年時間將摩托車全面禁住了,自行車道卻嚴重不足,,根本不能滿足市民的出行需求,,眼下電動自行車又要禁止,將再度剝奪中低收入群體使用道路資源的權利,,并將這些權利讓給高收入群體,,這豈不是變相“劫貧濟富”?再者,,一旦“五禁”,,那些電動自行車要怎么處理?誰來補償車主的損失,?財產權問題同樣不容忽視,。 電動自行車不是一種簡單的代步工具,它早已深深滲透到一些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的商業(yè)活動中,,如快遞,、飲用水、瓶裝煤氣,、大米,、報紙,、函件等等送貨上門。電動自行車不僅能夠保障市民生活便利,,也讓市民享受到“高性價比”的生活,。一旦封殺電動自行車,許多行業(yè)成本隨之增加,,不僅對行業(yè)發(fā)展有影響,,市民支出也會水漲船高。 此外,,封殺電動自行車只會讓城市交通擁堵雪上加霜,。廣州城市之堵有目共睹,每到交通繁忙時段,,東風路,、中山路、黃埔大道,、廣州大道等各大主干道無一例外,。這一方面拜城市發(fā)展、市民收入增加所賜,,另一方面則是此前“禁摩”的結果——摩托車不能上牌,,市民只能買小車。近年來,,廣州私家車數量增速驚人,,最后不得不實行限牌上路。此次封殺電動自行車,,同樣會產生擠出效應,、替代效應。這樣一來,,城市交通壓力會更大,,擁堵將更厲害,到時再漲停車費恐怕也無濟于事,。這是城市管理者愿意看到的嗎,?而橫向比較,國內許多大城市都沒明文禁止電動自行車,,廣州又何必“相煎太急”,? 政府公共決策當以人為本。這個“人”,,不單指少數富人,,更有廣大中低收入人群。簡單封殺電動自行車不能讓人信服,以行政手段強迫單方付出代價并不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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