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俊峰之子畫作涉嫌抄襲案應回歸法律面
www.fjnet.cn?2013-10-12 10:11? 張立美?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近日,,沈陽小販夏俊峰兒子強強畫作涉嫌抄襲引發(fā)熱議。9日下午,臺灣知名漫畫家?guī)酌灼放乒傥l(fā)布微博,,稱正擬定對應辦法,。夏俊峰妻子張晶9日晚表示,其在微博中向幾米道歉,,但強強的畫作有自己的想法,,并非抄襲。(10月10日《京華時報》) 絕大多數(shù)繪畫者以及著名畫家在一開始學畫時都會臨摹別人畫作,,模仿別人畫作,,這種行為本身無可厚非,也沒有任何的罪過,。但是,,將臨摹、模仿的畫作拿出去出版發(fā)表時,,從保護和尊重他人知識產權的角度說,,必須公開注明發(fā)表的作品是臨摹和模仿的作品,而不屬于個人原創(chuàng)作品,,靈感不完全來自個人,。如果沒有說明臨摹、模仿信息,,那么出版的作品就不能再認定是臨摹,、模仿行為,而應當認定為抄襲行為,,屬于涉嫌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違法行為,。換言之,臨摹,、模仿別人畫作本身無罪,,但是不加說明的公開出版就有錯。 這起沈陽小販夏俊峰兒子強強畫作涉嫌抄襲案,,其實只是一起非常單純的有關侵犯知識產權的法律事件,,案件的解決應該回歸法律層面,是私下和解,,還是走上法院打官司,都只是雙方當事人的個人私事,,公眾不應該過度干擾,。尤其是不能因為夏俊峰兒子是未成年人,夏俊峰兒子及其妻子屬于社會弱勢群體,,我們天然的同情他們,,就可以在情緒下,操起道德大棒對知識產權遭受侵犯的幾米進行抨擊,或者無底線的維護屬于侵權角色的夏俊峰的兒子及其妻子,。 從法律角度說,,被抄襲者幾米有權通過法律途徑要求抄襲者夏俊峰的兒子或者其監(jiān)護人繼續(xù)經濟賠償,這是法律賦予幾米的權利,,任何人都無權剝奪,。我們不能因為幾米尋求法律途徑解決,要求小販夏俊峰的妻子為他的兒子抄襲幾米畫作一案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就批判幾米的行為和訴求,,就認定幾米沒有良心。相反,,作為被抄襲者的幾米,,如果不追究抄襲者夏俊峰兒子的法律責任,那是幾米個人的善行和寬容,,也完全由幾米個人決定,,外人不能依靠輿論力量對幾米進行施壓。 實際上平息沈陽小販夏俊峰兒子強強畫作涉嫌抄襲案的最有效辦法就是回歸法律面,,究竟是抄襲,,還是臨摹或者模仿,讓司法認定,,讓法律說話,,而不是圍觀者認定,靠情緒說話,。司法認定之后,,該道歉的道歉,該認錯的認錯,,該糾正錯誤的糾正錯誤,,該賠償?shù)馁r償,當然被侵權者可以在善心之下免除侵權者的經濟賠償,,而不是公眾在同情心下進行評判和對其中的一方進行道德施壓,,逼迫一方放棄自己的合法權利。 總之,,弱勢群體和同情不能成為侵權行為的免責金牌,,被侵權者的權益永遠應當?shù)玫奖Wo,這一點我們應當清晰的區(qū)分開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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