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長假“加班費”變“紙上福利”
www.fjnet.cn?2013-10-11 08:03? 馬姝瑞?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我來說兩句
十一“黃金周”的假期結束了,廣大忙碌的勞動者們在假期里放下繁忙的工作,,各種“休閑游”“綠游”“慢游”讓人們品嘗到了假日的閑適,。但也有大量的勞動者們在長假期間堅守在工作崗位上,不少人甚至“一天都不得閑”,。長假過去了,,這些辛勤的勞動者們,他們的“加班費”都拿到了嗎,? 根據(jù)勞動法第四十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在元旦、春節(jié),、國際勞動節(jié),、國慶節(jié)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休假節(jié)日,,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第四十四條也明確,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對于那些放棄了休息的勞動者來說,,勞動法無疑賦予了他們獲得“加班費”的合法權利。但在實際執(zhí)行中,,還有不少用人單位卻缺乏“自覺性”,,對加班費“能省則省”“能拖就拖”;許多勞動者也礙于“丟飯碗”的擔心,,缺乏維權的決心,,同時也缺少取證等專業(yè)知識和經(jīng)驗;而一些地方的勞動監(jiān)察部門也往往抱著“等投訴上門”的執(zhí)法態(tài)度,,對違法行為“不舉不究”,,監(jiān)察執(zhí)法的主動性不足。 每一個人勞動者的休息權都神圣不可侵犯,,獲得“應休未休”補償?shù)臋嗬餐瑯由袷ゲ豢汕址?。而加班費不僅是對勞動者的經(jīng)濟補償,,更是對勞動者額外付出的肯定和褒獎。要防止加班費變成“紙上福利”,,需要全社會都牢固地樹立起尊重法律,、關愛勞動者的認識。同時更需要提高“違法成本”,,降低“維權門檻”,,為勞動者守住權益的底線。 眼下正值黃金周結束,,有沒有用人單位正在試圖“抹掉”加班費,?有沒有勞動者索取加班費的合法要求“碰了壁”?有沒有一些人到現(xiàn)在連中秋節(jié)的加班費也沒有拿到,?各地的勞動監(jiān)察部門恐怕得主動“沉下去”,,深入基層走一走、問一問,、查一查,,確保每一個勞動者都得到不折不扣的“辛苦錢”,莫讓勞動者們“寒了心”,。 新華社合肥10月10日專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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