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座就下車”是立法崇拜
www.fjnet.cn?2013-09-28 10:33? 鄧子慶?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不讓座就下車”是立法崇拜 備受關注的《南寧市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近日出爐,,這是南寧市首次就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立法,。其中明確:拒絕給老弱病殘孕讓座,,經勸阻仍不改正的,駕駛員,、乘務員可拒絕為其提供營運服務?!熬芙^提供服務是不是就要趕下車?”意見稿一出,,立即引來廣泛關注。(9月27日《人民日報》) 前不久,,南京公交駕駛員劉某在開車過程中,遇到孕婦上車,,在他多次提醒乘客給孕婦讓座無果后。這位駕駛員看著站著的孕婦,,說沒人讓座就不開車了,。當時這樣一件小事,,引發(fā)了社會廣泛議論,,褒貶不一,,總體來看,似乎是褒揚多于貶斥,。不得不說,類似“不讓座不開車”不僅有相當多的支持者,,也有一定的市場。早在2008年,,北京公交集團就規(guī)定,,如果老人上車后沒找到座位,,司機不得開車。鄭州《鄭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條例(草案)》更是規(guī)定,,公交車乘客應主動讓座位給老人、孕婦等,,若不履行義務,駕駛員,、售票員可拒絕其繼續(xù)乘車,并對拒不讓座者罰款50元,。眼下,南寧的“不讓座就下車”可謂如出一轍,。 應該說,“不讓座不開車”也好,,“不讓座就罰款”也好,,還是“不讓座就下車”也罷,,其出發(fā)點都是好的,都是為了更好地呵護我們的傳統美德——尊重呵護老幼病殘弱,。但在筆者看來,出發(fā)點再好,,也必須通過合理合法的手段去實現,說白了,,“不讓座就下車”固然合情,但卻未必合理合法,。上面說過,,給老幼病殘弱讓座是一種傳統美德,,屬于道德層面,而道德從來都不是強制,、強權的產物,而通過自發(fā),、自律,、向善去自然形成的,。若動輒用法制去綁架道德,很可能得到這樣的結果:一是法制于道德層面的弱操作性導致整個法治權威的損害,,另一方面因為法治的過于干預導致道德弱化,。 就“不讓座就下車”來說,,目前沒有任何上位法規(guī)定讓座是乘客必須盡到的義務,更何況,,乘客已經交了乘車費,他享受坐著坐公交的權利并不過分,,公交方又憑啥對乘客臨時中斷服務呢,?再說,若乘客不配合,,公交就原地不動,,何嘗不是讓其他乘客的利益一同受損呢,?這些聽似不可思議的小問題,一旦因為法律介入,,都可能被無限放大,甚至讓人不堪其擾,。 說到底,法律難以也不可能解決所有問題,,它只能規(guī)范公共領域,,道德法律化不妥,,法律道德化同樣不妥。然而,,現如今不少人陷入了法律崇拜的泥淖之中,,認為法律萬能,動輒拿法律說事,。為了宣揚孝道強制子女“常回家看看”如此,,為了崇尚節(jié)約規(guī)定公民“吃不了兜著走”也如此,,為了公廁文明對“尿歪”動刀亦如此,。常識是,道德的當歸道德,,法律的當歸法律,,如果法律過于干涉道德,,只會適得其反,,其于現實社會的可操作性也必然大打折扣,,并最終導致法律不被遵守,,削弱了法律的效力,,甚至讓法律娛樂化兒戲化。 最后,,筆者倒想給“立法崇拜”的地方提個建議,或學習杭州,、武漢等地方推行公交“讓座有獎”,,在重點線路的公交車廂內發(fā)放愛心積分卡,累積讓座次數,,年終給予一定獎勵;或學習北京等地,,大力開展“讓座日”活動:北京從2088年2月開始將每月22日設為“讓座日”,大力宣傳“讓座成為一種時尚”,。事實也證明,,這些城市通過這些有益嘗試,,讓座風氣好轉不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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