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取巧奪
zs-bk.com?2013-08-30 10:33? 付小為?來源: 我來說兩句
新聞:近日,,江蘇省姜堰市一洗浴中心老板實名舉報轄區(qū)派出所長收取贊助費,,且不開具票據(jù),。日前,姜堰市公安局作出回應,,收贊助費的是派出所,,金額達100多萬元,,“均開具了財政非稅收入票據(jù)并及時入賬”。(8月29日《北京青年報》) 城南派出所收“贊助費”的事已經(jīng)有十個年頭,。這么多年都過來了,,想必城南派出所這邊早就把“贊助費”當老傳統(tǒng)了。誰知道交費的人可不這么看,,這不,,被舉報了。 姜堰市公安局的回答饒有韻味,,撇開所長由派出所“一鍋端”責任,,再排除非法收保護費之實,只認預收消防罰款等程序差池,,矛盾的是,,通報內(nèi)文沒否定“贊助費”一說。 保護費,、贊助費,、預收消防罰款,不斷調(diào)整,、糾正修辭,,好像說法變一變,就可以往合理合法上靠了,。 折中點,,就按贊助費說,一個正當經(jīng)營的企業(yè)干嘛向派出所交贊助費,?退一步,,如果真有問題,交個費就完事了,?好個“開了票據(jù)入了賬”,,如果不是長期系統(tǒng)地巧立名目,想必姜堰市公安局也不會回應得這么從容淡定,、不以為意吧,。 文/付小為 圖/iclong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關新聞
- [ 08-30]派出所向洗浴中心收“贊助費”?
- [ 08-30]江辦一派出所向洗浴中心收“贊助費”100余萬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