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不審,, 民告官遭遇“法怕官”
www.fjnet.cn?2013-07-24 10:16? 涅水纓?來源:長江日報 我來說兩句
2003年3月,,河北省保定市市民陳小東因自己一處商業(yè)門面房被強拆,,憤而狀告保定市政府。他雖然拿到了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立案通知書,,但至今法院不予開庭審理,。在經歷了一個個無望的循環(huán)后,他走了一條長達10年的漫漫上訪路,,上訪訴求只有一個:盡快開庭,。(7月23日《中國青年報》) 如今,為什么還有人“信訪不信法”,,市民陳小東的遭遇就很有代表性,。法院立了案,,10年之間卻不審理,,連守衛(wèi)公平正義最后底線的審判機關也踢皮球,陳小東除了上訪還能有什么法子,? 法院是個講法說理的地方,,連法院也不按行政訴訟法規(guī)定開庭審理民告官案件,一拖再拖,、拖了10年,,這不僅容易將小矛盾積攢成大問題、小糾紛發(fā)酵為大是非,,更將嚴重激化官民關系,,極大影響了公眾對于法律的敬畏和信心。 保定市中院為什么不愿開庭審理這起民告官案,?個中原因或許在于:作為一介草根,,陳小東告的是堂堂保定市政府,法定代表人是正廳級的市長,,在“官本位”色彩濃厚的地方官場,,市法院院長也不過副廳級,多數(shù)審案法官連處級,、科級都不是,,他們怎能輕易評判市長及市政府的對錯?況且法院的經費來源由地方政府財政供給,,人事任免,、干部配備受制于地方,,豈敢得罪地方官員,怎有能量與某些地方政府主導的拆遷相作對,? 當“民告官”遭遇“法怕官”,,這才有了權利難敵權力,以及民告官立案“十年不審”的罕見現(xiàn)象,。在此過程中,,保定市法院顯然是站錯了位置、演錯了角色,,有意無意地充當了拆遷官員的附庸,。法官們心中應該清楚,地方法院并不是地方的法院,,而是設立于地方的國家審判機關,,一切以法律而不是以權力為準繩。法院如果置法律和公民權利于不顧,,處處不愿“得罪”地方官員,,這本身即是對法律的最大褻瀆。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