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官員選拔舞弊處罰不能過輕
www.fjnet.cn?2013-05-24 17:28? 鄧清波?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安徽省望江縣日前公布了對該縣90后團縣委副書記常駿生違規(guī)任職的處理決定,免去常駿生的任職決定,,免去其父常德的縣編辦主任職務,,并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其他相關部門的8名責任人也給予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和免職等處分,。 輿論嘩然之后,不正常的任職總算得到糾正,。不過,,徇私舞弊者雖然都受到不同程度的處分,只不過受到了暫時的驚嚇,。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所謂誡勉談話、 通報批評,、黨內嚴重警告等,,當事人并不會傷筋動骨,官可照當權可照用,。 就當前來說,,嚴厲查處人事腐敗當事人確實有些困難。這是因為,,法律制度還不健全,,對于在干部選拔過程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情形,,刑法并無相應懲處措施,。這就導致許多嚴重損害政府公信力、破壞社會公正公平,、危害公共利益的人事腐敗案件,,最終都只能按照黨內紀律和行政規(guī)章給予處分,很難依法追究刑責,。官員選拔舞弊往往只屬于違規(guī)用人而不屬于違法犯罪,,處罰總是偏輕。 鑒于官員選拔舞弊案件的多發(fā)性及其對公共利益的危害性,,有必要修訂相關法律,,依法追究官員選拔舞弊的刑責,以便更好地打擊這類丑惡現象,。(福建日報) ——湖南·鄧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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