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論壇上發(fā)帖稱當地一名女干部伍娟,,此前是選美比賽獲獎者,,并質疑其成為公務員背后有“神秘推手”,湖南冷水江市網友段小文被警方拘留十天,。警方稱,,該女干部為市委秘書組秘書,也確實是當地“月季花小姐”選美獲獎者,,但考上公務員通過正規(guī)渠道,,“作風正派”,段小文被拘因為誹謗,。(1月22日《南方都市報》)
那邊廂,遼寧80后美女副市長董海濤的“提拔門”,、“招考門”一扇接一扇,,尚不知還有多少重;這邊廂,,湖南冷水江又冷不丁冒出個“選美小姐變干部”的事,。雖說,市委秘書組秘書的“官銜”遠遠沒法跟副市長相比,,甚至目前在網上都還找不到一張伍娟的免冠照,,但“網友發(fā)帖質疑被拘”的橋段卻讓這起事件有個不小的新聞轟動性。
稍有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誹謗乃屬民事自訴案件,,但吊詭的是,按照拘留決定書上的說法,,這起事件中報案的卻是當地宣傳部門,。既然伍娟本人沒有報案,警方何以提前介入,,辦案程序是否合法,?這些的確令人生疑,。
退一步講,即便“真實情況”如網監(jiān)民警所言,,是因為伍娟不懂程序,,所以先告訴了外宣辦,她本人之后有到公安機關報案,,那也無法遮掩公權力部門替下屬“出頭”,,擅用“官方渠道”向警方移交書面報告的不當事實。同時,,它也說明,,伍娟的法律素養(yǎng)的確不咋樣,連基本的自訴程序都不懂,,這樣的人是如何通過公務員考試的,,又能否勝任市委秘書處的重要工作?
更何況,,事后當地有關部門的種種“做法”,,包括提前釋放段小文,拘留所領導給了他500元錢,、網監(jiān)大隊給了他妻子100元錢,,也給外界留下了巨大的遐想空間。盡管相關方面稱這是“市里面的意思”,,但見慣了權力“傲慢與偏見”的網友還是很難相信,,在沒有“冤屈”、“理虧”的情況下,,權力會如此“大發(fā)善心”,?
自媒體時代,公職人員遭遇民意的質疑甚至“誹謗”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這既是公眾監(jiān)督權力過程中不可避免的“副產品”,,同時也考驗著公職人員的法治意識和媒介素養(yǎng)。況且,,現有法律已為這種情況預留下了足夠多的救濟手段,。遺憾的是,很多情況下,,明明是網友與官員個人間的交鋒,、較量,后者卻總喜歡找“組織”幫忙,,而權力也樂于出面拉偏價,,廣州越秀區(qū)委宣傳部如此,冷水江市外宣辦亦然,。結果不僅沒幫上“下屬”的忙,,反而使事情越描越黑,,甚至連單位都陷入輿論場中心不能自拔。
其實,,像冷水江“選美小姐變市委秘書”這樣的事,,公權力即便要介入,那也應該通過公布伍娟相關招錄信息的方式“正向介入”,,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快刀斬亂麻式地先將“造謠者”逮捕拘留再說,,然后輕飄飄來一句“伍娟考上公務員通過正規(guī)渠道,‘作風正派’”,。否則,,即便公眾一時找不到坐實伍娟“問題”的鐵證,也會因官方的種種反常和“曖昧”行為而愈發(fā)堅信:其中必有貓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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