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式受賄
www.fjnet.cn?2012-11-20 10:53? 岳 源?來源:長江日報 我來說兩句
圖/楊旭 新聞:廣州城管隊長王寶林2009年至2011年任職期間,收受賄賂人民幣共計432萬元、黃金制品500克,。日前其被追究刑事責任。庭審過程中,,王稱行賄人是通過中間人來行賄,,這些中間人有權(quán)有勢,不收得罪不起,。(11月19日《新快報》) 小小城管隊長,,兩年進賬數(shù)百萬,可見受賄幾乎沒有什么節(jié)制,。但王寶林卻覺得自己冤得很,,用時下流行的措辭來說,這是被迫式受賄,。收了才安然無恙,,不收反而得罪了上家,落得個吃不了兜著走,,好不荒唐,。 王寶林可能是在為自己開脫,也可能透露的是實情,,揭開了腐敗的一種形式,。法庭是嚴肅的地方,既然王寶林說了,,就不能簡單了事,,是不是真的,一查便知,。如果真有此事,,這些中間人是誰,是不是權(quán)力系統(tǒng)中人,,該負何責,、當何罪,都要有明確說法,。 當然,,如果中間人竟然是比王權(quán)力更大的人,我們也不得不反思,,在這個系統(tǒng),,“腐”已經(jīng)到了何種程度,竟然互相成為了受賄的掮客,。 文/岳源 |
- 責任編輯:鄧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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