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勞動者的權利如何捍衛(wèi)
zs-bk.com?2012-10-08 16:11? 呂好玫?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算起來,,雙節(jié)加班8天可以領到20天工資。加班費雖然誘人,,但能真正領到嗎,?有媒體調查顯示,去年元旦,、春節(jié)“兩節(jié)”期間,,87%的加班網友沒有加班費。在此背景下,,難道今年中秋,、國慶長假加班會“映日荷花別樣紅”? 《勞動法》等法規(guī)明確規(guī)定,,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勞動者加班費,。法規(guī)條款鐵板釘釘,,可是許多私營企業(yè)不支付加班費早已從“潛規(guī)則”變成“顯規(guī)則”。殊不知,,不付加班費,,實則是強迫員工超時勞動,不僅是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剝奪,而且影響了勞動者的身心健康,,讓超時勞動成了一種“職業(yè)殺手”,。問題是,一邊是許多企業(yè)強迫員工加班不付錢,,一邊是鮮有勞動者舉報投訴,。對此,有人總是責怪勞動者太軟弱,,不敢舉報投訴,。其實,勞動者不是不想去維權,,而是擔心老板“秋后算賬”,。試想,在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博弈格局中,,用人單位在用工上擁有絕對的自主權,,勞動者處于弱勢地位,基本上沒有話語權,。如果勞動者主動去維權,,萬一惹怒了老板,加班費拿不到不說,,估計還會被“炒魷魚”,。因而,“沒辦法,,為了這份工作我還是加班了,。”據智聯招聘網和新浪網的一項聯合調查顯示,,由于怕丟飯碗,,拿不到加班費的七成勞動者選擇了默默忍受。即使與用人單位“對簿公堂”,,既費時費力,,又會遇到“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難而無法勝訴的困局。在此語境下,,有多少勞動者愿意冒著風險而拿起法律武器去維權呢,? 加班不付加班費,事雖不太大,,卻折射出勞動者維權之艱,。殊不知,發(fā)加班費,,不是用人單位的恩賜,,而是用人單位的責任和義務,。從《憲法》到《勞動法》,勞動者的權益白紙黑字,,字字珠璣,。用人單位不付加班費,不是勞動糾紛,,而是違法行為,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是小,,踐踏了法律,,讓法律制度成為“畫餅”而導致權力壓倒權利,才令人憂,。何況,,休息權與勞動權一樣,都是勞動者作為公民最起碼的權益,。如果連最基本的權利都得不到保障,,勞動者有何尊嚴可言?從這個角度上講,,有關監(jiān)管部門不能僅停留在“提醒”上,,還應該營造讓勞動者敢于舉報投訴維權的輿論氛圍和勞動保障機制,真正把加班費,、帶薪休假等勞動者的基本權利從“寫在紙上”落實到勞動者的手上,,甜在勞動者的心里,讓勞動者體面工作,,生活得更有尊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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