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異化的補償”算是什么東西
www.fjnet.cn?2012-09-05 11:22? 宋志堅?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從有關媒體獲悉:溫州市經信委某負責人,,就溫州車改的高額補貼問題坦言,,人們對公車改革的期望值很高,但對大多數干部來說,,畢竟公車象征一種待遇,,用差異化的補償,能“減少改革的阻力”,。報上也有言論,,將此歸結為“改革阻力”與“改革成本”,。這種“改革阻力”,大致來自原先有“公車”的“大多數干部”,;這種“改革成本”,,大概就是對于此類干部的經濟補償,即所謂“車補”,。 這種“差異化的補償”,,到底算是一個什么東西? 我想到一個相當熟悉的詞匯:贖買,。我國資本主義工商業(yè)的社會主義改造,采用的就是贖買政策,。公私合營前是“四馬分肥”,公私合營后是定息制度,,以及保留高薪,。百度百科介紹:“‘贖買政策’的實行,不但減少了資產階級對社會主義改造的阻力,,而且有利于逐步把資本家改造成為自食其力的勞動者,?!蹦池撠熑说摹疤寡浴迸c此大有相似之處,至少可以“減少阻力”,。 相似的說法只是為高額車補辯解時的攀附,。這種“車改”,,畢竟與“贖買”大有區(qū)別,。 當年的“贖買”,,對象是資本家的產業(yè),,倘若“車改”也是“贖買”,,那么,,贖買的是什么,?按照某負責人的“坦言”,,是“公車象征一種待遇”,不知道此公能否詳細說說,,這種要用數千元“差異化的補償”來“贖買”的“待遇”,,由什么法律或條例規(guī)定?通過什么程序授予,?倘若連這一點都莫知其詳,,那么,,這種“待遇”,,只能說是非法享受的“特權”,,因為久而久之,習以為常,要革除這種非法享受的特權,,居然還要以如此高額的“差異化的補償”來贖買,豈不荒唐,? 當年的“贖買”,,買方是勞動人民以及他們自己的國家,,賣方是民族資本家,執(zhí)行這種“贖買政策”的是被稱為“人民公仆”的國家干部,。倘若“車改”也是“贖買”,“買方”也是人民及其國家,,執(zhí)行這種“贖賣”政策的也是被稱為“人民公仆”的國家干部,,那么,,“賣方”是誰,不也是享有那種“待遇”或“特權”的被稱為“人民公仆”的國家干部嗎,?B代表A來給B以“贖買”本來A并沒有授予B的“特權”所需的“補償”,給多給少,,全都由B代表A來定,。如此“贖買”,,豈不詭異,? 按照“坦言”之邏輯,,對“大多數干部”來說,“象征一種待遇”的不僅是公車,,還有其他種種“公”字頭的消費,,通常說的是包括公車使用、公款吃喝,、公費旅游在內的“三公消費”,。誰都知道,,“三公消費”的金額是個天文數字,。那么,,“三公消費”的改革,,是否也都需要給予“差異性的補償”——改革“公款吃喝”,,每月給予數千元的“差異化的補償”,改革“公費旅游”,,每年給予數萬元的“差異性的補償”,,借以“減少改革的阻力”?在這“三公消費”之外,,還有別的公款消費,,是否也照此辦理,? 前些年搞“陽光工資”,,在公務員大幅度提薪之后,當時是說過,,以后不準再有任何工資外的補貼了的,。那么,這種“差異性的補償”,,算不算是工資外的補貼,?在拿了“陽光工資”之后,,還可以再拿大筆的“車改補貼”,人們是否有理由懷疑,,拿了“車改補貼”之后,,無須多久,又會有公車私用死灰復燃,。 想要巧立名目,,還怕沒有說辭?(福建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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