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不是官員違法亂紀“替身”
www.fjnet.cn?2012-08-15 16:48? 倪洋軍?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河北省邢臺市巨鹿縣城一對經(jīng)營服裝門店的夫妻,深夜慘遭當?shù)爻枪荜爢T手持砍刀和木凳砍砸,。該事件經(jīng)燕趙都市報獨家報道后,,在當?shù)匾饛娏曳错憽>蘼箍h城管局副局長商清濤8月13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毆打業(yè)主的城管隊員為城管局臨時聘用人員,,事件發(fā)生后三人已被解聘,。巨鹿縣警方表示,警方已對相關人員進行了控制,,案件正在進一步調(diào)查取證中,。就媒體報道的帶頭毆打業(yè)主系城管執(zhí)法大隊長一事,他表示不清楚,。(2012年8月14日燕趙都市報) 不管是什么原因,,城管隊員持刀毆打店主,都是法律和公德所絕不允許的,,都必須受到嚴厲問責和制裁,。但是,當?shù)毓俜絽s以“毆打業(yè)主的城管隊員為城管局臨時聘用人員”來搪塞媒體和社會的追問,,并以“事件發(fā)生后三人已被解聘”來作為問責的結(jié)果,,而對帶頭的是否是城管執(zhí)法大隊長等其他事情,卻“不清楚”,、“不便透露”,。如此輕描淡寫的處理方式,一方面使人覺得那幾個“臨時工”有“替罪羊”之感,,另一方面也讓我們對某些官員的傲慢感到膽寒,。 筆者無意中在百度中輸入“臨時工 官員違法”的關鍵字,竟然搜索出兩百多萬條相關信息,。打人的保安是“臨時工”,;社保違法違規(guī),臨時工成最大借口,;打砸夜總會的是“臨時工”,;哪里出大事,哪里就有“臨時工”,;“臨時工不應成為政府違法行政的替罪羊”,;“臨時工不能再是擋箭牌!臨時工成執(zhí)法主力軍是違法行為,,必須糾正”,;一些傷民違法事件中官員頻指臨時工所為之說算不算謠言?一個個執(zhí)法不當并拿“臨時工”說事的新聞和評論,,尖銳地暴露出一些地方政府部門及官員是何等的缺少擔當精神,。 工作時間外,就與城管執(zhí)法無關,?行政執(zhí)法人員,,行事做人,都必須遵紀守法,無論是在工作時間內(nèi),,還是在工作時間外,,都必須注意自己的言行。但是,,在有些官員看來,,工作時間以外,就不屬于行政執(zhí)法行為,,就是自由人,,就可以胡作非為,責任部門和單位就可以不承擔任何責任,。也正因為有如此歪理邪說,,上述城管打人,也就有了“工作時間以外,,與城管執(zhí)法無關”這一借口了,。殊不知,只要身份沒改,,職責就沒變,即便不是行政執(zhí)法時間,,也不能以身試法,、帶頭違法。如果按照這種邏輯,,貌似在工作時間,,城管執(zhí)法就可以打人了?以人為本,、文明執(zhí)法,、和諧城管等思想和理念,難道就是嘴上說說,、墻上掛掛的嗎,? 解聘臨時工,就可不追究帶頭者,?臨時工,,正因為是臨時的。因此,,在有些官員看來,,就可以隨意招錄、隨意解聘,。這種不執(zhí)行勞動法等用工制度的隨意性,,恰恰暴露了一些官員的官僚作風和行政亂作為。這里,我們先暫且不論被官員拿來說事,、當作擋箭牌的“臨時工”,,是不是真的臨時工?如果是真的,,毆打群眾是肯定不再適宜留用了,,解聘當是情理之中。如果根本就是一種借口,,就要替參與打人的城管隊員抱冤了,。不過也許因為有著“臨時工”的身份,解聘了以后,,還是可以再聘用的,。如此一來既有了對媒體和社會的“交代”,也不影響打人者的“前途”,,豈不是“一舉兩得”,?但是,筆者認為,,打人者不管是不是臨時工,,解聘不解聘臨時工,都應該追究帶頭者,、召集人的責任,。“臨時工”不是官員可以全身而退的“洗責肥皂”和“挨打替身”,。 面對媒體人,,警方不便透露什么?積極應對媒體,,自覺接受媒體和社會監(jiān)督,,是黨和政府的職責。特別是當有重大事件和案例的時候,,面對媒體人,,黨政官員必須沉著應對、冷靜處理,,并實事求是地公開一些應該公開的事實真相和調(diào)查處理結(jié)果,。但是前文提到的事件,警方相關負責人卻“不便透露具體涉案人員”等信息,,是這些人真的無從調(diào)查,,還是公布了會引起社會的不穩(wěn)定,還是沒有得到領導人的授權或授意,?“不清楚”,、“不便透露”,、“無可奉告”這些看似很誠懇的“外交辭令”,在事實真相和群眾雪亮的眼睛面前,,恐怕也就“不攻自破”了,。其實,“不便透露”的不是事件或案件的本身,,而是領導人的態(tài)度和特權者的權勢,。如此官本位和官官相護,怎能將“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落實好,? 法律的尊嚴神圣不可侵犯。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無論是“執(zhí)法違法”還是“非執(zhí)法違法”,都必須受到嚴懲,;不管是不是臨時工,,都應該在追究具體人以及領導者的責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拿臨時工做替罪羊、擋箭牌的做法,,只能讓“執(zhí)法犯法”的行為泛濫蔓延,,同時也是對法律尊嚴和社會公平正義的無情踐踏,更會導致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不信任,、不理解、不支持和對立情緒,,不利于社會穩(wěn)定,。 |
- 責任編輯:鄧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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