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流浪兒“回家”,,更要幫其“安家”
zs-bk.com?2011-12-28 09:15? 張遇哲?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民政部,、中央綜治辦、公安部等八部委聯(lián)合下發(fā)通知,,部署從現(xiàn)在起至2012年年底,,在全國聯(lián)合開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專項行動,提出到2012年年底,,我國城市街面力爭實現(xiàn)無流浪未成年人,。(12月27日《新京報》) 對于流浪乞討兒童來說,即將過去的2011年注定是充滿溫暖和感動的一年,。年初,,發(fā)端于微博的“隨手拍照解救乞討兒童”風起云涌,吸引傳統(tǒng)媒體和公安部門的跟進與關注,,一大批被拐兒童重獲新生,;歲末,八部委又聯(lián)合開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專項運動,,嚴厲打擊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等違法犯罪行為,,幫助流浪未成年人順利得到救助保護,。 “明年底基本實現(xiàn)城市街面無流浪未成年人”,是一份時間表,,更是一樁軍令狀,,彰顯了政府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最大限度減少未成年人流浪現(xiàn)象的信心和決心,,值得期待,。不過,解決流浪兒問題,,治標更要治本,。既推動流浪兒消失于街面,更要關心他們有沒有回歸于家庭,,融入到社會,;既安排流浪孩子返鄉(xiāng)上學,更要注重建立長效救助機制,避免二次流浪,。 研究表明,,許多流浪兒童來自中西部經(jīng)濟欠發(fā)達地區(qū),農村居多,。除了被拐賣,、脅迫外,造成流浪的原因還包括經(jīng)濟貧困,、生存條件惡劣,、家庭結構不完整、家庭教育方式不當?shù)?,而這些都指向一個社會要素——“家庭”,。有學者指出,“兒童街頭流浪乞討,,家庭應負第一責任”,。據(jù)分析,三類家庭最容易導致孩子流落街頭:一是家庭功能不健全或基本喪失的家庭,,包括父母離異,、父母雙亡、父母單方或雙方犯罪,、家有病殘者等,;二是童工家庭,兒童過早地從事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經(jīng)濟活動,;三是教子無方,、存在暴力的家庭,許多父母對學習不好的孩子采用棍棒教育的方式,,使孩子離家出走逃離恐懼,。 在外人看來,回家,,應該是流浪兒童最好的歸宿。但如果家庭養(yǎng)育模式失靈,,缺乏親情和溫暖,注定是只能成為其流浪途中的“驛站”,,而非遮風避雨的“港灣”。民政部門統(tǒng)計資料顯示,,在我國每年15萬人次的流浪兒童中,,有40%左右有兩次以上的流浪經(jīng)歷,。 接送流浪兒“回家”,,更要幫其“安家”。全社會還需從重樹家庭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入手,,給他們提供兩個溫暖的“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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