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國內首份“城管網(wǎng)絡形象分析報告”在漢出爐,。報告認為,,部分城管人員在執(zhí)法中的行為失當,造成其網(wǎng)絡形象妖魔化,,這一形象在網(wǎng)民中有固化趨勢,。報告建議,城管人員可利用多種媒介手段,,主動傳達親民態(tài)度,,以詼諧、幽默的方式改善其公眾形象,。(《長江日報》5月19日)
在接連發(fā)生小販刺死城管的事件后,,這個報告的出爐似乎很有必要和針對性。只是,,不知道這幾百字的消息,,是否忠實傳達出報告的原意。從報道來看,,我們既無法得知報告中的分析是基于一些什么樣的數(shù)據(jù)和事實,,也無法得知采取了什么樣的科學分析方法,但僅就報道中的結論而言,,這個報告顯然并不太令人信服,。
不可否認,城管當前在人們心目中形象的形成,,和部分人員在執(zhí)法中的行為失當有很大關系,。但一個群體在公眾中負面形象的最終定型,,其實并非是這個群體中一部分人的行為失當?shù)闹苯咏Y果。相比這些個別行為失當者,,每一起城管的粗暴執(zhí)法,,事后都沒有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或者以“臨時工”犯事來急于擺脫行為失當者和城管的關系,,或者將過錯推到執(zhí)法對象身上,,這樣的事后處理方式,才是最終造成城管形象惡化的主因,。
要知道,,犯錯并不可怕,哪個群體都會有行為失當者,,但行為失當者有沒有在群體中引起引以為戒的效果,,并促使這個群體的整體素質和形象的提升,這才是影響群體整體形象的重要因素,。換言之,,公眾尤其是網(wǎng)友,評價一個群體的形象,,不是這個群體中的部分人做了什么,,而是看這部分人做了什么后,其管理和組織者是如何應對的,。這也正是現(xiàn)在不少地方政府越來越重視的,,應對輿情的能力。造成城管網(wǎng)絡形象妖魔化的,,不是網(wǎng)友和公眾的偏見,,也不是部分城管人員執(zhí)法中的失當,而恰恰是這個群體應對輿情能力的低下,。
而如何改變這個群體在網(wǎng)民心中的固有形象,,當然也就不像報告中提出的,以詼諧,、幽默的方式改善其公眾形象,,傳遞親民態(tài)度這么簡單,而需要先從提升這個群體應對輿情的能力出發(fā),。要知道,,詼諧、幽默的方式改善公眾形象只是手段,,這方面,各地城管部門其實也做了不少,,比如蜂擁而起的女子城管隊和高學歷城管員等,,但實際上,,這些手段對改變城管在網(wǎng)民心中的固有形象,卻并未起到實質性作用,,這從每一起這類新聞后面的跟帖就很容易得知了,。
其實,網(wǎng)友期待的改變,,只要了解一下網(wǎng)絡輿情就能知曉,。城管執(zhí)法的規(guī)范和正當性,如何剝離這個群體靠罰款而生的怪狀,,城市該如何對待流動小販這類弱勢群體……這些問題不解決,,僅有親民、詼諧的態(tài)度,,也并無助于改善城管在網(wǎng)民心中的固有形象,。
一首flash版本的《城管之歌》能起到的作用是有限的,唯有正視自身權力是用來服務民眾,,而不是用來展示暴力的,,正視網(wǎng)絡輿情中所表達的公眾訴求,城管的執(zhí)法和對不當執(zhí)法行為的處理,,才能真正符合公眾的期待,,并最終改寫這個群體在人們心中的形象。這于城管是這樣,,對其他執(zhí)法和執(zhí)政群體,,也同樣適用。
- 2010-04-13輿情應對關乎能力更關乎真相
- 2010-04-13輿情應對也是一支行政測試的溫度計
- 2010-04-13誰對輿情真誠,,輿情就對誰真誠
- 2010-04-13輿情應對能力是種什么能力
- 2010-03-30迫于輿情用重典非法治之道
- 2010-02-04“三毛黨”橫行 警惕“網(wǎng)絡偽輿情”干擾政府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