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晚10時20分許,廣州地鐵五號線的一趟列車內突然起火,火警來自于車廂內的一個小煤氣瓶,,爆炸后火球燒到了車頂,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只有縱火者自己受傷),,而縱火者吳美成也在事發(fā)后不到7小時即向警方自首。目前,,本案正由廣州市公安局地鐵分局進一步審查,。
事情已經過去幾天,對于當時身處其中的親歷者甚或每一位廣州市民而言,,其實都夠萬幸的:萬幸火勢被迅速控制,,萬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更萬幸的是,,職責部門甚至所有市民,,藉由此次后果不太嚴重的“1·10”地鐵縱火案,可以引起足夠的重視,,能夠展開全面的反思,,查找仍然頻頻顯現(xiàn)的安全疏漏,,研討盡可能周全的保障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果如是,,可謂善莫大焉,。因為地鐵交通的特殊性,發(fā)生在這里的安全事故,,掰著指頭可以羅列出來的,,幾乎每一次都是一場曠世噩夢。能有這么“溫柔”的一次提醒,,對于整個城市而言都不能不說是上天的好生之德,。
這幾天來媒體的連續(xù)報道,已為我們勾勒出事件的來龍去脈,,甚至包括縱火者不那么如意的人生,。與此同時,“廣州地鐵是否要重啟安檢”成為市民討論的熱點,。剛剛結束的亞運會,,廣州地鐵安檢工作以及各項保障措施比較到位,是否有必要重新考慮將這一“戰(zhàn)時”的安檢程序延伸到城市的日常生活,?這一問題讓人們異常糾結:既想方便又擔憂安全,,幾乎成為不可兼得的奢求,。不僅如此,有論者甚至指出,,常態(tài)的安檢程序或要牽涉大量警力,,甚至加大地鐵運營的成本,可能是地鐵不堪承受之重,。
成本代價當然不是免掉安檢的理由,,因為市民的通行和生命安全才是最應考慮的問題,只要有必要就應當做,。為了生命安全而讓渡一部分生活便利,,是不得已的選擇。但除此之外,,是否還有更多需要檢視的細節(jié)以及那些日常被忽視的安全疏漏,,在這個時候恰好是一個整體反思的時機。五公斤重的煤氣瓶是如何順利帶進地鐵的,,到現(xiàn)在為止警方還沒有給出權威回應,。但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很有可能肇事者采取的是包裹形式,。如果整體性的安檢很難做到,,那么大件行李、包裹的抽檢應該能夠實現(xiàn),。況且,,亞運期間使用的眾多安檢設備,在亞運之后也應有其用武之地,。
是否可以在不增加人手的前提下實現(xiàn)人員和設備的更充分利用,?站臺上的地鐵工作人員,除了提醒乘客注意上下車安全之外,,是否應該承擔更多的工作職能,?或者本身就有抽檢職責的工作人員,在日常的工作中存不存在形同虛設的嫌疑,?在經歷了亞運期間的神經緊繃之后,,各個職責部門都有松口氣的心思。但身系萬千市民的通行安全,,其實容不得一時半刻的懈怠,。縱火案發(fā)生之后,,地鐵方面表示已經增加了人手,,對于乘客攜帶的大件行李將進行詢問并查看。不知這樣的增加人手是否會加大地鐵運營的成本,如果沒有,,那是否意味著,,案發(fā)前后在成本不變的前提下,管理部門采取了不同的態(tài)度,?即使不增添額外的安檢程序,,現(xiàn)有程序的執(zhí)行也存在松緊與緩急之別,說白了還是重視程度的不同,。而現(xiàn)在這種案發(fā)之后的“高度重視”與“提高警惕”,,所面臨的最大考驗還是能不能持之以恒的問題。
此次地鐵縱火案也給了市民一個學習和掌握基本安全常識的機會,,盡管這個“機會”至今讓很多人后背發(fā)麻,。地鐵發(fā)生火情之后該怎么辦?包括自救,、報警,,甚至提高日常乘車的警惕心,這些原本是每個市民都應當熟練掌握的技能,,遺憾的是此類常識的普及為什么都只能在事故之后才被突擊補課,?安全常識的日常教育,不僅地鐵一隅,,人存在于世間,,需要面對太多可能的災難與危險,應該有更多心理,、知識,、技能方面的日常準備,而這樣的準備不能總是“書到用時方恨少”,。
越來越多的城市開始著手建設地鐵,。地鐵為我們的都市生活提供了便捷,,拉近了人與人之間的距離,,但也給城市提出了需要更加重視的常態(tài)安全保障要求——— 容不得一刻的懈怠和絲毫的疏漏?!?·10”地鐵縱火案對這個城市而言,,不啻是撥打了一次110報警,讓職能部門去檢視各自的工作,,也讓整個城市提高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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